※ [本文轉錄自 Immigration 看板 #1VTixE8W ]
作者: USplayboy (Good) 看板: Immigration
標題: 代po: 放棄綠卡以及之後的稅務跟8854 問題
時間: Fri Oct 2 14:55:08 2020
代po
各位好 想請教 放棄綠卡程序, 放棄之後報稅程序 還有甚麼時候遞出8854表的程序問題
背景:
綠卡兩年多 台灣籍 年紀大該30yo 單身
因工作因素已搬離美國
準備2020十月中放棄綠卡
五年平均收入低於$170K
財產淨值低於$2M 前五年也有報稅
2020年申請放棄前
都還有工作收入 所以2021時也要報2020的稅
關於放棄綠卡身分:
Q1. 法理放棄綠卡身份
只要填好I-407 連同綠卡本卡
寄去給 USCIS Eastern Forms Center
即可對吧?
Attn: I-407 Unit
124 Leroy Road
Williston, VT 05495
United States
Q2 i-407簽名寄出當天 就算是法理失去綠卡身分了 對吧
關於之後報稅跟8854表棄籍稅評估表:
Q3 2021年要報2020年的稅時
必須要連同8854表 一起寄去國稅局?
Q4: 要另外寄8854的copy到: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Philadelphia, PA 19255-0049
對吧?
Q5 假設20020 Oct -15 放棄
那麼 需要 "2020 January- 2020 October-15" 的全世界收入 需要報1040
(只有美國收入)
Q6 "2020 Oct-16 2020 December 31"
在美國的收入 則需要報1040-NR?
但是因為沒有在美國工作,
美國股票也早在covid pandemic 之前
就都交易完畢,
美國銀行存款利息 應該也是少於$5
這樣1040-NR 表上收入為美國存款利息? (就算在其他國家有收入的話)
Q7 以上有錯誤嗎? 還有其他甚麼要注意的事項? 或者應該一定要完成的程序以上沒提到
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