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good01 (加州肥宅)》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我預計2020 winter 畢業(3/19),而下學期估計也是遠端了,想說之後工作後
: 應該是沒辦法常常回台,預計在OPT申請的第一天寄出(12/21),拿到recipt number
: 後就回台灣遠端陪陪家人,如果OPT RFE/REJECT有問題的話,在畢業前3/19,我有辦法
: 回美國進行補件嗎,那如果OPT approved,3/19前跟Grace Period內回美國我需要EAD卡才
3/19 畢業,簽證效期也夠長,因此萬一 OPT被拒,可以 3/19 前回來重送。
3/19 後如果你是 OPT沒通過的狀態就無法入境,因為你 Grace Period 開始後人
在境外的話, Grace Period就直接結束。而 OPT必須要在美國境內申請,導致無
法補救。
如果 OPT通過,在 5/17前都是 F-1、 I-20、 EAD 搭配入境,5/17開始就多一個
offer letter。
: 能入境嗎? 還是只需要I20即可?
: 不知道這樣做有沒有甚麼問題,先謝謝各位。
: 補充資訊:
: 目前我已經有offer letter
: I-20 end date: 3/19
: (預計) OPT start date: 5/17
: Offer letter start day: 5/24
: 護照到期日: 2021/7/29
: F1 visa 到期日: 202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