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H1B ] gracing period 出境

作者: ilavya (In Alps)   2021-06-10 04:17:24
前陣子被資遣,
持有的H1B簽證還有一年多的時間,
目前打算用這段grace period繼續找工作。
假設在這段期間找到下一份工作,公司也遞出transfer申請,但在grace period期間我人就先離境。
1. 請問過了grace period後我還可以持同一個H1B visa stamp入境嗎?
2. 請問必須收到收據才能開始正式工作嗎?
3. 如果正式上工日期超過60天,這樣是否需要重新file H1B?
第一次經歷這種情形,不知該如何處理,謝謝大家。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1-06-10 05:59:00
你應該要撐到GP結束前夕才離境;這是關鍵;GP期間遞件才能進行所謂的H1 transfer,才能用收據工作如果gp期間無法遞件,就只能離境,身份中斷,不能H1 transfer但你依然擁有名額,找到新工作後,可以沿用名額,不必抽籤所以是個全新的H1申請但不佔名額;等129通過後才能用未過期h1簽證入境美國開工1如上述,可 2如上述,要通過才能入境 3所有工作都要file129沒有任何一種狀況是不必重file 129;就只是能不能留在境內/能不能先用收據開工的差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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