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B1/2] 過失傷害前科

作者: lihohsin (新)   2022-04-06 11:53:59
建議可以先申請良民證看看
如果良民證上沒有
當然也不用自討苦吃
考慮這些問題
※ 引述《wiwi9317 (van)》之銘言:
: 請問一下,之前因為車禍,因對方和解金要求過高,沒辦法負荷,所以就變成過失傷害成
: 立。
: 目前已經過了四年多了,因為工作出差需求,需要到美國大約三個月多,所以需要辦b1/2
: ,這也是第一次辦,請問這個前科需要主動告知嗎,若是要,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 謝謝各位
作者: wiwi9317 (van)   2022-04-06 12:01:00
謝謝大大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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