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預計二月底要回台面試H1B工作簽證。
跟公司律師詢問一些需要攜帶的文件,
公司律師請我要準備H1B Petition, 並要注意如果LCA上的工作地點和目前的不同,
要向他們提出(公司律師有註明,只有在CBP要求要看時再present LCA.)
我在目前的工作大約快六個月,當初接Offer時只有被要求只要在一個規定的時區即可。
所以一直住在目前所在的州遠距工作。
看到這個提醒後,安全起見我已經先知會公司律師,詢問是否可幫我提出修改,
我知道這需要一些費用,但之前詢問同公司其他部分的印度同事,他從明州搬到維州,
一樣是提出修改,據他所說,他的部分似乎沒有受到影響,順風順水。
我目前還沒有得到律師回覆,之前也跟老闆反應過願意relocate, 但詢問relocation
assistance 還未得到確切說法,之後應該還是會搬到公司所在州,也免麻煩。
但目前因為再一個月就要面試,想問問如果地點不同,會有很大的影響嗎?
記得之前辦過其他的LCA是可以把數個可能的地點都加入的,
覺得應該又是本司一貫的作風,就算了。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