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三] Laucky站內信騷擾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05-28 03:28:33
※ [本文轉錄自 ra065311 信箱]
作者: ra065311 (蕭雲)
標題: Re: 我已經到NewBoard發文連署罷免pttlaw版主職務
時間: Sun May 25 09:14:38 2014
※ 引述《Laucky (小布)》之銘言:
: 同主旨
: 謝謝你之前在SYSOP 發一篇申訴文範例之教導
: 但現在pttlaw法院版版主逾有一年時間未上線處理站務
: 嚴重影響了站友申訴的權益,該版根本都沒在運作,且發現法務站長已逾有1年時間
: 均未處理站內案件,從去年11月以後未上線來站時間已久,諸多申訴人不服判決來此
: 申訴者無有一案是有被審理判決的。
: 該法務站長怠職廢公已久逾有一年未上線處理站內案件,致pttlaw法院版申訴功能
: 形同虛設,嚴重損害PTT站友的權益,為此連署請求罷免法務站長。
不同意
本站站長適任與否,是由站長群進行決議,並非一般使用者連署即可上任。
亦非一般使用者連署即可罷免,若有站長事務,應洽站務總監wens、jzs,並靜候回應。
本篇信件後,若有與站長或相關事務,請直接洽站務總監,勿再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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