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NSyaoRan水球騷擾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14-07-20 02:15:11
判決主文:
未達處罰標準,不予處分。
判決理由:
1.本案水球數僅兩則,並不構成大量水球騷擾;水球內容應僅達站規所未規定
之水球挑釁之程度,尚未達應處罰之水球謾罵標準,故不予處分。
2.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或寫信給法務站長,
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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