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iloveuTaiwan未經允許轉錄文章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14-08-05 16:40:52
判決主文:
本板無管轄權,本案不受理。
判決理由:
1.『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屬看板違規,
看板違規由該看板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此於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第八條定有明文。
2. 檢舉人於本板所檢舉之案件,本板無管轄權,請檢舉人自行向
板主檢舉。若對板主處置不服,請向該管小組長申訴。
法務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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