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YesGG 水球辱罵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5-02-17 23:28:58
判決主文:
檢舉人之檢舉駁回。
判決理由:
一、本板所謂之水球檢舉為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所檢附之證據並
未符合該規定之情形,文字使用亦未達到前述規定之程度,因此本案予
以駁回。
二、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將其設入壞人名單即可。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實習法務站長 LLsolo
※ 引述《onlyself (不可多言)》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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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檢 舉 人︰ onlyself
: ψ 被檢舉人︰ YesGG
: ψ 檢舉事由︰ 水球中辱罵他人"沒品"
: ψ 檢舉說明︰ 請看下篇證據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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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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