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somad站內信騷擾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2015-03-12 22:00:20
判決主文:
檢舉人之檢舉駁回。
判決理由:
一、本板規定所謂信件違規內容,應有謾罵、侮辱之內容,在本案中
「嘴砲」屬於行為論述,並未達到一般社會大眾所認定之侮辱性字眼
,僅為字詞中之負面用詞,因此本案予以駁回。
二、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將其設入壞人名單即可。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實習法務 Lavchi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