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camry2006 簽名檔違規

作者: l980 ( )   2015-04-20 18:24:57
※ [本文轉錄自 l980 信箱]
作者: camry2006 (天佑 高雄)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板務] 建議板規取銷[板務]
時間: Fri Apr 17 23:39:45 2015
#1LByGj1y (Kaohsiung)
4/16 gggping □ [公告] 板規修訂及新增。 2015/04/16
6-8 板務討論文章分類請使用 [板務],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若對板規提出建議,應為對"抽象法規"之建議。
   板務文仍需符合板規,必要時板主得以作適當之限制或依板規處份。
說明:文章代碼(AID): #1Er-BjUE (PttLawSug) 依站長之站規說明。

6-8 板務討論文章分類請使用 [板務],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無法提供充分理由者,可透過板主信箱,由受信板主決定是否受理。
新增的板規 6-8
不僅沒說明取消"可透過板主信箱,由受信板主決定是否受理"
還新增板主心證的"必要時"就能鎖文甚至依板規處份
但卻也沒說明什麼才是"必要時"
PO篇[板務]討論板規
剛好寫到板主的痛處或板主不喜歡的
板主心證直接鎖文甚至依板規處份
那這[板務]還有討論的必要嗎?
建議板主直接取消[板務]
相信高雄板會更溫暖更有人情味
引用曾在板上看到的一句話
【以上是建議,只是建議,板主最大,你們自己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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