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a0000000BMW於HelpBuy版洩露個資

作者: Lavchi (拉維奇)   2015-05-02 11:59:51
判決主文:
本板對看板事務無管轄權限,故判決駁回,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1. 依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款第二目「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
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為
「看板違規行為」此有明文。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違規事實之有無
,本板並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
實習法務 Lavchi
※ 引述《sixmochida (..)》之銘言:
:   ╭═════════════════════════════════╮
: ψ 檢 舉 人︰sixmochida
: ψ 被檢舉人︰a0000000BMW
: ψ 檢舉事由︰於HELP版#1LFA6h9W洩露個資
: ψ 檢舉說明︰因代買\代收產生糾紛
: ψ 所附證據︰HELP版#1LFA6h9W
: ╰═════════════════════════════════╯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 詳細過程如下:
: 此代收原委系因一開始托付該版友幫我代收商品
: 請他提供我 他在香港的聯繫方式.
: 後來因友人到香港遊玩 想直接請友人代拿
: 故取消和對方合作
: 另一方面取消原因是因4/25貨運到原PO家 因司機兩次都聯繫不到人
: ( 貨運單:http://ppt.cc/2JXh )
: 我就請問原PO 原PO就說香港都是這樣的(指司機偷懶) 你不知道嗎?
: 後來感覺對方有點不耐就沒繼續追問原因了....
: 在我本人認知上 代收 需要交易完成才需有所謂的代收費
: 但對方認知 期間有交談並提供聯繫方式就要收取費用
: (請問有代購只要交談就要收費的嗎? 提供聯繫方式要收費?)
: 這點雙方交易之前並無完整溝通 導致不歡而散
: 雖然過程有暇疵 被檢舉我虛心接受 但洩露個資已違法
: 另外原PO文章內有太多情緒用詞"不斷催促" "不斷問問題我也都還耐著性子跟他講流程"
: 這些都是子虛烏有~他回答很簡短~且我問的問題不到5個~
: 因LINE對話紀錄屬隱私部份~也不便提供
: 因友人28日就要回台灣~我怕27日禮拜一~司機又聯繫不到人~
: 才會臨時改單~
: 我不懂為什麼只是LINE交談幾句 提供聯繫方式就要收費
: 若是這樣~是否合作之前就要說清楚?
: 難道我們逛商店~詢問店員問題~拿名片就要收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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