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要怎麼買對岸的戰網卡...

作者: spacealien (崩潰吧鄉民)   2014-08-30 08:25:57
今天不是來戰的,這是要教酸民們如何在「大誹謗時代」發揮你們的專長。
我們照BigCat版主的規則,套用到被他說「不指名影射無罪可不管」的文章格式去,
以自創此規則的BigCat「本人」來做對象。
某暴風祭壇"PVE"服聯盟(A),擔任PTT某大型MMORPG遊戲討論版(B),並自創
版規的版主級玩家(C),[然後開始腦補誹謗,恩....要怎麼讓人有興趣呢?就從私生活
八卦方面來胡扯好了] 私生活如何云云並且利用擔任版主的女性(阿姨..)身分,勾搭
、引誘眾男姓玩家比如某A、某B、某C,儘管外貌普普 [我根本沒看過,胡扯咩],並且
@!#$!@#$[胡扯私密關係],然後某天A男發現B男存在,[開始胡扯之後的故事]A和B!@#$!
[胡扯A和B約出來單挑好了...]...!@#$,碰巧A和B正在!@#$的時候被C撞見,C怒不可遏
去找BigCat問罪 [一個可笑的腦補肥皂劇就出爐了...],然後BigCat!#@$[接著高興怎樣
掰都可以,就胡扯最難聽的性生活怎樣好了,反正BigCat說沒指名的影射是合法的]
以上(A)、(B)、(C)等三個「影射要件」均可以讓人直接連結到PTT目前擔任WOW版主的
BigCat且沒有任何其他人還在這個範圍裏面,對照到被BigCat版主說「影射無罪」的
Chanazine,影射我的三要件「阿薩斯(A) 領導聯盟(B) 總統級玩家(C)」(一樣這ABC
三影射要件均直接指向我且沒有任何他人)
再加上BigCat的近期動態好了,因為Chanazine有說我近期跑去玩美服(影射要件"D")
該版主級玩家原本不知何故不當版主了,近期又自己想當PTT紅人所以回鍋版主(影射
要件D)
然後就會有一堆無腦的人開始說「好像有卦」並好奇的繼續看戲下去了。如果怕說服力
不夠,沒關係,記得多帶上幾個人格低劣的好友一起誹謗,這種論壇上真的不少這種人,
不用怕,再不然學那些部落造幾張假圖來也可以。
按這格式和模式,基本上任何你的仇人,都可以在這個版上誹謗之,並且BigCat版主會
說你不指名影射所以無罪。然而只要每個知道對方存在的人,均知道你就是在說某某特
定對象,且相當明確。
隨著BigCat版主的上台,本版的「大誹謗時代」也隨之開始。酸民們盡量發揮你們的
專長,讓這個版隨著BigCat自創的規則,變得越來越亂吧lol 當然我知道你們現在
不敢,然而時間還長得很,以後呢?呵呵...
BigCat版主你也不用找誰來當擋箭牌,沒人知道你是怎樣和對方說的,
很多人在敘事能力上都有不精準的問題,搞不好你根本和對方說在wow版遇到訟棍,
所以對方才拿在談論「是否連結到現實人格」的「訟棍自稱有名」來回復,然而這很明
顯得離題太遠了,我們談論的是「是否影射對象明確的指向某某人,且是否免責」。
我可舉出好幾則資料包括律師事務所的喔。
另外是在開放給支持BigCat版主只因為他是本版大紅人且是女(阿姨)的酸民們一個
親身驗證你們講法的大挑戰,就由BigCat本人來帶頭實行
仿照以上本版的合法誹謗格式,將場景由這論壇轉向現實世界。
選擇某某知名大公司的某某「唯一」職位,稍加敘述對方特徵,就挑老闆好了,這最有名
。然後開始腦補誹謗之。
比如OO公司老闆,平常喜好穿著如何、身上有哪些特徵、口音如何、家人是誰,
然後開始腦補對方私生活比如討小三、幹過什麼莫須有的無恥之事等等。
OO可以用王品、長榮、遠雄等大家都知道的公司帶入。
然後看看對方真的去「舉發」(現實中就是告人了,對照到這論壇則是找版主檢舉)你後
,你會不會如BigCat自創的規則那般,「不具名但影射到大家都知道你在說誰」是無罪
的。
BigCat就由你來帶頭,或者願意當你擋箭牌的人來試試看也可以。
保障個人的現實法律在處理認定「不具名影射」是採取什麼樣的準則(對現實對象的妨礙
名譽影射),對照到保障PTT帳號的板規,你就是該採取一樣的處理準則,所以你帶頭試試
看吧,記得用實名誹謗喔,因為6/29有立委幫太陽花學運及王金平鬥馬皇的條例生效,
3年以下刑責不得向網站調閱個人資料。
btw 現實的律師事務所或者一切相關法律機構的說法都是↓
bio18,您好:
您所提出之問題本所回覆如下:
要構成毀謗罪,必須有要有《毀謗性的言論內容》內容、文本舉凡文字、圖案、姿/手勢
、相關推論,還要有可資辨識的毀謗對象,『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有外型
描述、職稱、綽號、其他環境相關可辨識及可構成毀謗』。另外將毀謗內容傳給他
人,也是違法的。因此如對方提起訴訟是有可能會成立的。
辰華法律事務所 於 2013/10/25 15:54 回覆
「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有外形描述、職稱、綽號、其他環境相關可辨識即可構成
誹謗」
相關判例我前面也有貼過了。
當然鄉民們就是看誰紅人就挺誰,BigCat當版主也很享受繼續讓自己向整個PTT紅人邁進
的感覺,鄉民挺誰的時候是不會講道理的,君不見沒人就這些內容來具體回應過,
全部是在那幫BigCat對其爭論對象做人身攻擊?既然這樣就請BigCat和鄉民們,用行動
來驗證吧,挑一個大公司大家都知道的那種,然後「不具名影射」其老闆,如果不敢
的話,BigCat就承認你自己只是在胡扯還亂找人來當擋箭牌,並且你的管版水準只和
巴哈選不上版主的15歲場外小朋友相當,我上一次看到有人說你這講法真的是在巴哈場外
都兩年前了,讓我有一種穿越時空的感覺。
就看BigCat版主哪天黑掉吧,你黑掉的那天不會是因為你做的好,而是你做的差。
你黑掉的時候,也不會是因為你敢言,因為你大聲的時候只敢順著酸民的風向,
你也是因此才在這個版的鄉民心中 竄紅的,從來不敢像我這樣頂著一群人說實
話且客觀分析有條有理,根本稱不上有膽量,我會開始被鄉民嘴砲,也是因為與你的
可笑判決爭論之故。
由於酸民們是沒有腦補極限的,我舉用現實法律實務案例或者律師事務所講法,
並不是我要告誰,我不是訟棍,只是以現實處理糾紛的法律實務來對照到處理虛擬帳號
糾紛的板規而已。特此聲明。BigCat,那個挑戰還在等妳去實踐你自創的規則,「你自創
的不具名影射可免責」規則
作者: indexcome (My Happiness)   2014-08-30 08:30:00
所以,你到底是誰啊?
作者: cookieyue (有力/沒力)   2014-08-30 08:31:00
你舉的這篇例子在那篇完全沒有......失敗重點是你到底是誰啊...
作者: garfunkel (聯盟德魯伊尋25人團公會)   2014-08-30 08:32:00
好像很厲害,貼個英雄榜還是真相給大家瞻仰一下咩
作者: cookieyue (有力/沒力)   2014-08-30 08:33:00
阿鬼 可以說中文嗎你被噓也不是你看起來敢言 而是你根本鬼話連篇啊..
作者: wlwillwell (威廉先生)   2014-08-30 08:41:00
◢▆▅▄▃ 崩╰(〒皿〒)╯潰 ▃▄▅▆◣
作者: devilshadow (大濕胸)   2014-08-30 08:42:00
早餐吃雞排太油你這根本惡意爆料
作者: garfunkel (聯盟德魯伊尋25人團公會)   2014-08-30 08:46:00
看了下面那篇證明原PO屁孩無誤,還大誹謗時代咧
作者: fania (我呸~我play~)   2014-08-30 08:48:00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4-08-30 08:50:00
你不覺得你人生浪費在這種事上面很無聊嗎
作者: jayang (傑揚)   2014-08-30 08:50:00
說實在你太無聊了
作者: misevil   2014-08-30 09:18:00
所以你到底是誰?? 暑假都結束了小孩子乖乖準備開學被電吧
作者: sniper2824 (月夜)   2014-08-30 09:20:00
妳到底懂我的邏輯了嗎 應該不難吧
作者: kacaoy (東方起)   2014-08-30 09:21:00
完全不知道這傢伙是誰 只有他自己覺得自己很有名
作者: sniper2824 (月夜)   2014-08-30 09:24:00
對啦 妳自己都沒問題 都酸民的問題 現在又龜
作者: cookieyue (有力/沒力)   2014-08-30 09:24:00
你才加油吧....先把自己的邏輯搞好 別活在自己的世界了
作者: sniper2824 (月夜)   2014-08-30 09:25:00
自己被嘴暴討不到拍拍就哭哭
作者: cookieyue (有力/沒力)   2014-08-30 09:25:00
看你的反應就是開始想逃跑而已..
作者: garfunkel (聯盟德魯伊尋25人團公會)   2014-08-30 09:25:00
說真的,你有重要到值得酸民去誹謗喔?
作者: sniper2824 (月夜)   2014-08-30 09:26:00
啊不是我很久以前開始嘴妳哥id月夜白虹 歡迎妳找照片沒有找到就證明妳只會嘴砲而已順帶一提 我二月底才回鍋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4-08-30 09:31:00
黑掉的是你吧
作者: nightwinded (Night Wind)   2014-08-30 09:42:00
我快笑死了,才一天大貓從公親變事主。
作者: htjh10171   2014-08-30 09:53:00
大貓好辛苦(拍拍)
作者: c780412 (煌)   2014-08-30 09:54:00
=.=
作者: pipi5867 (夏影真是太好聽了..)   2014-08-30 09:58:00
果然還在暑假中
作者: dioxin125   2014-08-30 10:00:00
這串真的蠻無聊的,認不認定你乾脆提告請法院認證算了
作者: becca945 (頻果芽子)   2014-08-30 10:08:00
這一篇文章居然值566 Ptt幣 別發費文好嗎
作者: asukaka (阿酥咔咔)   2014-08-30 10:20:00
你誰啊…
作者: dragon6 (阿龍)   2014-08-30 10:35:00
(嗯?)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4-08-30 11:24:00
這人故意針對大貓的 想紅
作者: ch2471 (Svag)   2014-08-30 11:29:00
作者: Akaz (Akaz)   2014-08-30 11:34:00
作者: jsai (秋雨月)   2014-08-30 11:35:00
蛤? 你誰阿?
作者: ciop (凱利)   2014-08-30 11:39:00
我覺得你還是別回巴哈了 這串好好笑啊 XDD
作者: FuNnYw (阿尼)   2014-08-30 11:40:00
所以,您到底是誰!? 可以別嘴砲趕緊告人嗎zzz
作者: a38385588 (Trommatichao)   2014-08-30 11:51:00
你要不要去創專版 讓自己當版主 就沒有沒人不挺你的問題出現了
作者: Allen0315 (老艾)   2014-08-30 11:52:00
拜託快點桶了他 吵死了
作者: gunnimom (乾媽)   2014-08-30 12:02:00
呵呵
作者: prismwu   2014-08-30 12:03:00
反正最後就崩潰刪文 應該先M起來
作者: a38385588 (Trommatichao)   2014-08-30 12:09:00
他不會刪文的
作者: weitinn (weitinn)   2014-08-30 13:00:00
活在自己的世界開心嗎
作者: moonlight440 (SaCiMi)   2014-08-30 13:20:00
真辛苦你打了一長串廢文
作者: youwillbe (糟糕樹)   2014-08-30 13:52:00
哈哈
作者: narsas (蒔蘿)   2014-08-30 14:30:00
...
作者: rrdr (花澤香菜は俺の嫁)   2014-08-30 14:56:00
第一句:「今天不是來戰的」  第二句:「酸民們」你講話可不可以有點邏輯zz
作者: a38385588 (Trommatichao)   2014-08-30 15:11:00
是說這樣可不可以提告他阿 指名道姓了
作者: lpb (Θ_Θ)   2014-08-30 15:16:00
所以………你到底是誰?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14-08-30 16:30:00
幫噓
作者: carlos0711 (take my hand)   2014-08-30 16:42:00
所以你到底是誰??領導阿薩斯聯盟?怎沒人認是你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8-30 17:20:00
小朋友 該醒醒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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