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寫的內容太多,感覺推文不太夠,干脆就回一篇好了
: 以下為原文節錄:《管子 輕重戊第八十四》
印象中學者考證《輕重篇》是戰國時代的作品,個人看過引用原文部分后,也是這種感覺
: 桓公問於管子曰:“楚者,山東之強國也,其人民習戰鬥之道。舉兵伐之,恐力不能過
山東諸強國的概念是戰國中后期才有的概念,春秋時代不可能將楚國稱為“山東之強國”
楚國的西面雖然不是沒有山,但比楚國還要往東的齊國不可能將楚國地理定義為“山東”
: 兵弊於楚,功不成於周,為之奈何?”
: 管子對曰:“即以戰鬥之道與之矣。”
: 公曰:“何謂也?”
: 管子對曰:“公貴買其鹿。”
: 桓公即為百里之城,使人之楚買生鹿。楚生鹿當一而八萬。管子即令桓公與民通輕重,藏
: 谷什之六。令左司馬伯公將白徒而鑄錢於莊山,令中大夫王邑載錢二千萬,求生鹿於楚。
: 楚王聞之,告其相曰:“彼金錢,人之所重也,國之所以存,明王之所以賞有功。禽獸者
: 群害也,明王之所棄逐也。今齊以其重寶貴買吾群害,則是楚之福也,天且以齊私楚也。
: 子告吾民急求生鹿,以盡齊之寶。” 楚人即釋其耕農而田鹿。
: 管子告楚之賈人曰:“子為我致生鹿二十,賜子金百斤。什至而金幹斤也。”
當時的江淮流域都不在齊楚的直接控制之下,中間隔了一堆小國和各種夷狄
雖然不排除有些活躍在各國之間的商人
但是大規模的直接貿易應該是不太可能的(沒軍隊護送早被打劫了),
小規模的直接貿易影響有限,間接貿易則不容易受一時行政手段之操控,
(中間轉口的各勢力有沒參與你的陰謀,人為抬高鹿的價格影響會被各中間商吸收)
即便對某國造成嚴重經濟影響,通常也不是另一國有意操作能造成的結果
: 則是楚不賦於民而財用足也。楚之男於居外,女子居塗。隰朋教民藏粟五倍,楚以生鹿藏
: 錢五倍。
春秋時代,各國稅制還是以公田勞役為主。領主指派民眾耕作公田,收成交給領主。
這套制度是通過地方領主直接控制勞動力,根本不通過貨幣體系
假如齊國推高生鹿價格,民眾不能用貨幣納稅,也不會因獲得額外的貨幣收入就免除勞役
在那個單位勞動力生產效率低下的時代,民眾缺乏動力和能力去投入生鹿市場
地方領主甚至使用比原先更少的勞動力去獵鹿,就足以維持相同甚至更高的利潤
所以完全沒有動力去擴大生鹿的產能
相反,假如齊國壓低生鹿的價格,楚國的地方領主為了維持先前的利潤,
才會加派勞動力去獵鹿,導致農業勞動力短缺
這種商業戰伎倆,在春秋早期是絕對無用武之地
在戰國時代,官僚根據田畝數征抽田賦,這種伎倆倒是可以用一用
但是因為戰爭規模的擴大,補給的壓力增加,基本上也不會有君主犯這種錯誤
倒是民眾真可以把自己田一扔,一分稅也不交,去收生鹿賺錢
但戰國的君主對商業以及閑散勞動力可是會下重手管制
讓你賺不到錢,又不能不工作,只能去耕田
個人覺得這種伎倆,最多搞一搞春秋戰國之交江淮流域的那些小國
發起國經濟上必須擁有規模優勢
拉抬某件商品價格,將受害國從自給自足的小國刷成商業城邦,
然后再用戰略物資封鎖的辦法將依賴外部供給的受害國掐死
: 管子曰:“楚可下矣。”
: 公曰:“奈何?”
: 管子對曰:“楚錢五倍,其君且自得而修谷。錢五倍,是楚強也。”
: 桓公曰:“諾。”
: 因令人閉關,不與楚通使。楚王果自得而修谷,谷不可三月而得也,楚糴四百,齊因令人
: 載粟處芊之南,楚人降齊者十分之四。三年而楚服。
上面這段的地理我也沒法考證,但只要一想到春秋時期齊楚隔得那么遠,就覺得不太可能
就春秋時代,常備軍少,城池少,城墻也不高大,像楚國這種國家,如果民乏食
國軍或者領主帶著民眾去鄰國搶劫就可以了,就算打不下對方的國都,也可以大略郊野
事實上當時很多國家或者領主就是這么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