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投名狀
山字營打下一城 結果被魁字營接防
何魁:讓兄弟們逍遙三天 搶錢搶糧搶娘兒們
龐青雲一眾跪在軍機處大佬前時也說
"不用軍餉 打下城 一半東西歸我們"
OK 我現在能想像的是城破了
除了 必要卸除抵抗的燒殺以外
基本上阿兵哥就是看到姑娘就上吧?
但我這邊想問的是關於戰利品是要怎麼處理?
一人就兩隻手 跑到富貴人家大院子抱一隻蟠龍花瓶那其他珠寶也不用拿啦~
到底規矩是什麼?
抓著東西跑回軍營跟財務士參三登記嗎?
然後放到置物櫃裡 再回頭繼續搶?
另外到底該怎麼搶CP值才高?
如果是我的話 應該是跟班上的幾個同梯一起拉著一個大車子
咱們幾個搶到的東西都堆這車 邊推車邊掃街 最後一起分了 感覺頗爽的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