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買軍官職位
那年頭英國有個社會階層的概念叫作”紳士”(Gentleman)
這階層裡的人即使沒有爵位之類的血統證明也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紳士”應有”的職業除了軍官以外還包含了教會、法律、醫學、學術相關的職務
既然是一個紳士,那理所當然的就應該擁有紳士所應有的財產與人格
既然擁有對應的財產,也就不應該靠薪水過活
當年對於買軍官職位的想像:
1. 紳士是被養成的,紳士鑑別標準就是體面的外表、充足的財產與高尚的人格
2. 一名紳士一定是對國家的命運充滿熱忱才會自願付錢去從軍,不然他為何沒去選其
他更安逸的職業選擇?
3. 紳士有能力付這任命費,因此他就有能力領低薪/無薪及自費軍旅必要支出
4. 越高階的官位需要越高的自費支出,因此就需要越高的任命費
5. 任命狀是用買的,因此算是一種財產,一名紳士應對自己的財產負責
6. 該位軍官要”離營”時他就賣回他的任命狀並把買官的錢拿回來,因此國家不需要
再付他退休金
接著我們來看一下一名1780年一般單位步兵少尉的收支
他要支付的任命費約450英鎊,日薪約4~5先令,所以年薪大約80英鎊,做五年都回不了本
而且除了制服、軍刀、馬匹...等全部自理以外,紳士社交生活又要再花掉一大筆開銷
更別提不少有錢子弟是不成材作不了其他紳士職業才被送來當無所屬的軍官
這種空殼單位的軍官除了任命費更高以外還只領半薪
所以講白就是背後沒有足夠財力支持的話
即使他買得了官也沒多久就要賣掉他任命狀另尋出路了
這樣看下來在當年的英國當軍官根本是賠錢貨不是?
其實不只是當軍官,當年當教授、律師也是一樣
所有的紳士都應該自己找到其他財務出路
如同牧師靠的是宗教捐獻與稅款、教授依靠的是贊助跟學會獎金
軍官如果真的想靠軍旅生活支持自己財務
他就必須依賴”獎金/賞金”與”掠奪”
掠奪我想應該不必多說…
所謂賞金制度顧名思義就是論功行賞
像是俘獲敵人軍艦或是佔領敵人領土
國家要接手這些”財產”就必須支付相對應的獎金/賞金
這些額外的賞金除了能支付軍官們軍旅生活所需以外
還能直接兌換成相對應的官階
那麼…當年難道就沒有不是買官的軍官嗎?
答案是也有,那些沒有買官的”軍官”們可以分成三種
A. 志願從軍的紳士
所謂志願從軍的紳士其實就是他有能力(財務、禮節、裝扮)與軍官共餐並參與社交活動,
但在作戰時他名義上只是一名士兵。在他們得到一定的戰功後要是該單位有軍官的空缺出
來,他們就能免費填補該空缺。在前面有提到戰功能換錢,所以好像也不能算免費,而且
在出現空缺之前還比較像是無限期的無薪試用
B. 自組部隊的紳士
至於自組部隊的紳士就是所謂民兵領袖,在國家有需要時把他們編列成國家所屬部隊,這
時他們的領袖自然就成了”免費”軍官。說實話這跟中國的團練一樣,你都有能力自己組
一支部隊為國家效勞了,還需要拿錢出來證明自己有充足財力嗎?
C. 特殊晉升
當兵當到士官封頂後又有特別表現而晉升,只是這種晉升上來的幾乎也都要退伍了,而且
晉升後的財務負擔反而比當士官時還重
講白一句話:
當年在大英帝國,你想從軍只有兩種途徑,一種是灑錢後再自費當軍官,一種是報名後領
死薪水當兵,管你是ABCDE咖的將領幾乎全部都是買來的官做起的
附上一個價碼表: http://umich.edu/~ece/student_projects/soldier/office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