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德爾上尉在中國文獻中被稱為拔鬼仔,是一位荷蘭東印度公司(VOC)軍官;他是烏特列
支人,出生年月不詳,1625年加入VOC,1627年成為海軍下士見習生,1636年前後來台工
作,直到1661年在北線尾島陣亡。
他一開始只是名士兵,月薪8荷盾,等於1.34兩銀[註]。1936年升為掌旗官與魍港駐軍隊
長;1637年10月25日,VOC派兵掃蕩虎尾壟社,他就是隊長之一。1642秋天擔任淡水安東
尼堡(紅毛城)的指揮官,其妻兒也一起住在淡水,1644年8月水調回台南。9月24日帶領
100個步槍手,去攻擊宜蘭的奇立板社。
註:
1荷盾=2里爾,1里爾=0.67兩銀。
他於1641年升爲中尉,1645年後又升為上尉,1648年8月至10月,佩德爾再度奉派到淡水
及葛馬蘭等地出任務。1655年南部村社作亂殺人,佩德爾率領100個士兵和20個水手前去
鎮壓,1952年的郭懷一事件,佩德爾也率兵平亂。
上尉是VOC殖民地地面部隊的最高官階,月薪有80荷蘭盾;生為最高指揮官,他有權參與
殖民地評議會,這表示他進入了殖民地政府統治核心。除了擔任軍事長官,他也參與其它
重要職務,比如大員孤兒院的委員;1654年和1655年都參加了VOC舉辦的北區原住民頭目
年度集會;此外他也參與了大員的政務,比如1654年到笨港去調查中國人違規補獵的事,
1655年,佩德爾奉派到淡水和雞籠巡視...etc
17世紀一般荷蘭人發家致富的方法之一,就是出海闖盪;20多歲離開荷蘭到異國求財,奮
鬥個20來年左右,在40幾歲時後衣錦還鄉,回荷蘭娶了20歲的漂亮女人,生一堆孩子過者
退休的生活。佩德爾就是發家致富的典型。從屁兵變成軍官,從一個無社會地位的屁民變
成了紳士,有僕人有資產,女兒們嫁給中產(VOC職員/牧師),還能利用職務撈錢,只是這
條路並不好走,有1/3的VOC職員(士兵),因船難、疾病、意外、戰爭,死於異國的土地上
,再也沒辦法回到故土,真能發家致富衣錦還鄉的就更少了;要是佩德爾沒死,他的一生
可算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