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雜亂了,重開一篇好了。
1.關於忠誠
個人認為中國大陸時代,陸海空軍都差不多,除了憲兵這個真元首鐵衛外
都有叛逃的,陸軍、海軍都有成建制叛逃,
空軍都單幹,沒有成建制的投敵(在北平淪陷集體被捉那些就不討論了)
2.關於美軍
現代國軍,是美國協助建立的,這沒有否定那個軍種
是當時要接受美援,就要按美國人的要求重編部隊,陸海空都一樣。
美國國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 DOD)將
「軍事援助(Military Assistance, 以下簡稱軍援)」定義為
「美國國家安全與外交政策的寶貴工具。
它協助友盟遏止及抵禦侵略,且共同擔負其防衛責任。
為使友盟合法自衛及參與共同安全,其範圍包括:取得美國裝備、服務與訓練等」
而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efense Security Cooperation Agency, DSCA)
則將「軍售(Military Sales)」一詞定義為
「藉政府對政府的方式,出售美國國防設備、服務與訓練」。
前者雖把軍援範圍限定在「取得美國裝備、服務與訓練」,
但其目的係「與美國共同擔負防衛責任」
可見此定義已蘊含美國軍力投入或嚇阻效果在內;
後者僅限於武器裝備轉移、軍事人員訓練與相關服務等
故美軍正式軍援時,就已經對國軍有規劃了。
從國防部開始就被美軍規劃改編,
如軍政軍令分開、各聯參的建立到後期十大戰略單位規劃等都有美軍的影子
盟總副參謀長福克斯(Alonzo Fox)少將率領的軍事調查團評估後指出:
(1)國軍地面部隊是抵禦中共犯台最主要的嚇阻力量,訓練與士氣均良好,但缺乏自動武器、彈藥與零附
件,反裝甲與通訊能力亟待加強;
(2)海軍戰備準備、油、彈、武器及零附件均不足,
各艦戰力缺乏整合,現有 41,000 名官兵僅 15,000 名適合在海上服勤。
研判目前不宜擴充,維持既有艦艇即可在第 7 艦隊協防下,從事近岸巡邏
(3)空軍訓練與士氣低落,暫不考慮配合第 7 艦隊協防台灣,
若調整組織架構與改善目前問題,可在一段時日後提昇戰力。
//"Highlights of Report of Far East Command Survey Group to Formosa Dates
September 11, 1950”,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0, vol. VI, East Asia and the
Pacific, pp. 593-594.
美方於是依上述報告,將 1951-1953會計年度對台軍援目標界定為
「提供軍事援助及培訓,改善國府防衛台灣潛能」,
並依其認定的防衛台灣需要與國軍接收、運用能力,規劃軍援進度。
此後,隨著國軍戰力的持續提昇,美國國安會於 1952 年 6 月 13 日提出 NSC-128號文件
,將對台軍援目標規劃如下:45
1.陸軍-在不減少現員的前提下,將既有 31 個步兵師改編為 21 個,使每師約等於美國
師一半的規模。共編 10 個軍,每軍 25,000 人;另成立獨立步兵師(編制10,837 人)、
裝甲兵司令部(編制 30,040 人)與空降團(編制 3,660 人)各 1 個。
2.海軍-完全恢復下列規模之海軍與陸戰隊 :
6 艘驅逐艦、7 艘護航驅逐艦、10 艘戰車登陸艦、7 艘中型登陸艦、6 艘步兵登陸艦、7
艘戰車登陸艇、3 艘車輛登陸艇、13 艘掃雷艇、1 艘佈雷艦、2 艘輔助摩托掃雷艦、1 艘
內河砲艇、11 艘砲艦、5 艘摩托砲艇、2 艘驅潛艦(PC)、1 艘巡邏護衛艦、3 艘驅潛艇
(SC)、1 個陸戰隊旅、1 個陸戰警衛團、2 個陸戰警衛營及 2 個 LVT 登陸車營。
3.空軍-不同型態作戰機隊的擴編:
1 個全天候戰鬥機中隊、12 個戰鬥轟炸機中隊、6 個輕轟炸機中隊、6 個運輸機中隊、1
個偵察機中隊、6 個高射砲團、1 個探照燈團。
文件強調美國軍援目標以防禦為主,並允許小規模進攻。
對中國大陸或海南島發動大規模兩棲作戰,需仰賴美國後勤及海、空軍支援為原則。
另外,美軍直接安排國軍組織,可以由國史館一份資料來看
https://imgur.com/0cPdymH
https://imgur.com/vXOSH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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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雙方綿密的互動,不僅有效改善過去的積弊,也大幅提昇國軍防衛武力。
依唐耐心(Nancy B. Tucker)的看法,國軍在 1958 年的第二次台海危機中,
創下擊落中共 31 架米格機,本身只損失 1 架 F-86F 戰機,
就是美方協助改善國軍體質的最佳例證。
然而,這種援助也造成國軍依賴美援或軍售,直接牽動國軍戰力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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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來台初期,新的國軍還像小孩成長一樣,很大部份是依靠美軍
比如防空好了,樂成聯盟作戰計畫(Rochester Plan)
1.將防衛作戰劃分「防空」、「擊敗共軍進犯」、「防止共軍立足」與「報復」階段。只
有當台澎遭受任何襲擊或進攻時,美國海、空軍才加入協防。
2.「防空階段」主由國軍負責,但在國軍防空體系完成前,則由美方協助增強,惟增強之
兵力統由美軍司令官指揮,國軍需經協調連繫方可動用美軍兵力。
3.「擊敗共軍進犯階段」主由美國海軍負責。
4.在「防止共軍立足階段」中,國軍負責地面作戰,美海空軍協力確保台灣南北交通線安
全,台美海空軍共同遮斷共軍海上交通線(國府海軍以近海防禦為主)。
5.在「報復階段」中,則由台美海空軍協力攻擊共軍在大陸的基地及交通線。
1955 年 7 月 25 日,台美雙方正式簽訂「樂成聯合作戰計畫」。
迄台美斷交,該計畫一直是雙方聯合作戰指揮、通信連絡、情報交換、兵力部署等依據。
這個階段很妙的是,有如鍊丹,越接受美國指導的單位,後面越能成長成有戰力的部隊
比如飛彈部隊,是國府沒有的單位,美軍在台新建,現在飛彈部隊就是比較有戰力
陸戰隊也是,國府軍沒有的,由美軍建立的部隊,就是有戰力的部隊
裝甲兵、砲兵這些有吸到奶,但不一定有吃到飽的,也比步兵那種XX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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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一下,當初美援時代,美軍都進入到營、連級,基地、作戰隊都有美軍顧問
如果不是蔣寧願不要錢(本來美軍願意支付國軍部份薪水,並取得指揮權如韓國)
現在我們可能像韓軍一樣,被美國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