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ilitary 看板 #1ZMX7Wur ]
作者: kuoyipong (petohtalrayn) 看板: Military
標題: [分享] 退休海自-有基地會比較容易被打嗎
時間: Thu Oct 27 13:06:35 2022
長文注意
結論(take home message)先放前面,有興趣的再看完
1. 雖然國際法時不時就會被違反,但原理原則上仍應被遵守
2. 國際法中的不設防只有中央政府能宣告,並且實際上等於地域性的投降
3. 宣告不設防不代表可以擺脫戰爭,詳細可參考二戰的巴黎
(而且宣告了不設防仍然被攻打的例子仍然存在,例如義大利的羅馬)
4. 是因為會被攻打而有軍事設施,而不是有軍事設施而被打
5. 不進行抵抗可以讓敵人保存戰力,可能反而增加犧牲
https://youtu.be/HXbmpuYkhaI
最近日本在討論自衛隊增設基地的事情
反對基地增設者認為就是有基地才會被攻擊
有軍事設防應該是比較有威嚇性,怎麼會是反而比較會被打?
這跟國際公法有關
國際公法有兩大類
jus ad bellum: 判斷武力行使本身是否違法的基準,例如聯合國憲章
jus in bello: 規定戰鬥的規則,保護犧牲者等,例如海牙公約、日內瓦公約
與基地攻擊相關的是後者
常見的翻譯叫做戰爭法、武裝衝突法、戰時國際公法、國際人道公法等
在這個公法中,規定了戰爭中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關於選擇攻擊目標的部分,在日內瓦公約第一追加議定書的48條與52條中有提及
條文在下,關於條文的討論可以點去連結看,簡單來說就是「不要無差別攻擊」
48條: 基本規則
(應該分別平民與戰爭目標,並只攻擊戰爭目標)
https://tinyurl.com/ybmgd9cc
Article 48: Basic rule
52條: 對平民的整體保護(不應攻擊平民)
https://tinyurl.com/y83m2kgo
Article 52: General protection of civilian objects
按照這個說法,軍事目標就變成合理的攻擊對象,
你是軍事目標就會增加被攻擊的風險?
雖然國際公法並不是什麼一定會被遵守的條文
俄羅斯空襲敘利亞、北約空襲南斯拉夫的時候也攻擊了很多非軍事目標
按照國際公法,軍事對象確實比較可能被攻擊
但這一點也不代表非軍事對象就不會被攻擊
雖然這不代表國際公法就是可以無視的東西
就是因為有國際公法,國際上才有一個準則可以批評糾正上述的戰爭行為
如果沒有國際公法,就連糾正這些戰爭行為的準則都沒有了
因此基本上國際公法是「應該要遵守」但現實有時候會被違反的存在
海牙公約中有不設防城市這個概念
Art. 25. The attack or bombardment, by whatever means, of towns, villages,
dwellings, or buildings which are undefended is prohibited.
根據這個概念,似乎沒有軍隊就不會被攻擊
而現代認定的不設防城市,
根據日內瓦公約第一追加議定書的第59條,需要滿足這4個條件:
1. 不存在任何軍事戰鬥人員與移動式的裝備
2. 所有固定式武器都不能用來進行敵對行為
3. 當局及居民不得進行敵對行為
4. 不可以支援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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