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很細,我自己應該查不到,抱歉請讓我直接問答案 >O<
1919年召開一戰巴黎和會,
當時中國被世界各國承認的主權政府在北京,俗稱北洋政府。
不過如大家所知,當時中國內部政治處於分裂狀況,
另有護法軍政府在廣東。
中國代表團包含
外交總長 陸徵祥
駐美公使 顧維鈞
駐英公使 施肇基
上面人的身分沒啥問題。
但... 這位 王正廷
當時"國內"的身分是
外交總長(暫代),只是這個外交總長是護法軍政府的。
我的疑問是,這種正式出訪,應該在稱呼上會加官銜吧,
比如,我們會說 美國聯邦眾議員康納 來訪,不會說 美國人康納來訪,
那麼,
這位 王正廷當年是怎麼被定位的?
外交總長?
那不是跟陸徵祥的身分重疊了嗎?
所以當年王正廷在巴黎和會的正式身分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