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nerally (天上的星辰)》之銘言:
: 於是兩個女生就把女主角扶到大廳去,並對好友說她被下藥了差點被性侵
: 女主角也很生氣,大吼說妳居然放我一個人不管,太過份了,我要回去
夜店裡面有好人, 也有壞人
躲得過是運氣好, 躲不過找誰賠?
: 最後她淚流滿面向成為鬼魂的好友懺悔,但好友卻說這不是她的錯,
: 於是她和好友擁抱重修和好,之後好友就心願已了消失了
: 只是雖然獲得好友的原諒,她還是必需去坐牢,因她母親已代她簽了認罪協議
: 美國罪比較重,雖然未成年還是要坐監兩年
: 而她也沒有怨言,因為她也認為好友會死是她的責任
蠻戲劇化的, 做鬼的好友自己也記憶喪失
就是女主角酒駕肇事害死好友的,
: 大家覺得這女主角有點慘嗎?其實她也是受害者啊,因為被下了藥加上好友放任她不管
: 所以生氣才會堵氣開車回去,結果最後下藥的人沒事,差點被迷姦的人反而要去坐牢
: 我想在台灣也是會這樣判的吧,畢竟沒有證據證明下藥,派對結束那些紙杯都清理完了
: 警方能調查的只剩車禍現場而已
女主角很慘阿, 遇到這麼多鳥事,
但是愛玩愛刺激冒險, 就別怕危險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 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酒駕肇事, 罪證確鑿, 那就乖乖進去坐牢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