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也是有很多人有這種"受害者要負責"的想法
這位板友的觀念很像我之前逛國外網站看到的文章
有一段話是:
"Men should be offended when someone claims that women should prevent rape by
not wearing certain things or not going certain places or not acting in a
certain way. That line of thinking presumes that you are incapable of
control. That you are so base and uncivilized that it takes extraordinary
effort for you to walk down the street without raping someone. That you
require a certain dress code be maintained, that certain behaviors be
employed so that maybe today, just maybe, you won’t rape someone.
It presumes that your natural state is rapist.
如果有人要女人別穿成什麼樣子、別去什麼地方、或是別作出什麼動作以避免被強暴
男人應該要覺得這些人簡直在冒犯他們
因為這樣的想法預設男人毫無自制力
這樣的想法認為男人既原始又不文明
這樣的想法認為男人走在街上的時候需要費盡心力才不會去強暴女人
這樣的想法認為男人需要女人配合穿怎樣的衣服或表現怎樣的行為
才能避免,也許才能避免你今天不會強暴誰
這樣的想法預設你的本性就是強暴犯"
其實"自我保護"的觀念每個女生都應該要有
但絕對不是拿來合理化強暴的說法
責怪被害者一點幫助也沒有
要檢討的應該是為什麼加害者毫無自制力
而且這種觀念只會更加助長"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的氛圍
就好像萬一被搶,會有人說誰叫你要帶包包出門嗎
不奪取他人的財產/身體/自由,不正是人應該具備的最基本觀念嗎
※ 引述《imoimo ( )》之銘言:
: ※ 引述《lifefree (Isabella)》之銘言:
: : 我爸搖搖頭表示同情 對著我說:「女生不能穿得太暴露,不然會引人犯罪」
: 這表示您父親太善良了,他把性侵犯也當成是一般的人。
: 因為他這樣說等於是把「一般男性對穿著暴露的女性所產生的慾望」,
: 跟「性侵犯侵害人」的慾望規在同類,
: 而且這樣就好像是在說....所有男性都有可能變成性侵犯。
: 性侵犯的確也是人,但我認為他們比起一般人還是比較特別的。
: 姓侵是暴力犯罪的一種,暴力的根源在於界線的破壞。
: 性侵跟一般性行為最大的差別,
: 我覺得主要是多了「破壞界線的慾望」這一點。
: 一般男性對女性的雙方合意的性行為,其中可能是基於對女性性魅力所產生的慾望。
: 而這些男性之所以不會去作出單方面強迫的行為,
: 主要差別應該不是在於女性暴露的程度高低與否。
: 而是在於他們對於去破壞別人界線的慾望是比較小的,
: 簡單的說就是比較懂得尊重別人。
: 我是這樣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