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sdemu (我要換電腦)
2013-11-18 09:37:59講到女生為什麼對『不要暴露』這件事情有極大反感
因為這個『保護自己』的要求已經超過了普通限度
拿有人說過的當兵和搶劫來舉例
當兵不要和長官對幹,對幹後出現洪仲丘事件不意外
錢不要拿在手上甩來甩去,被搶不意外
但是去和長官對幹,把錢拿在手上甩,這本來就不是正常邏輯的事情
以上兩種行為不叫做沒有保護好自己,叫做自己主動去惹麻煩
但是『不要暴露』的標準是什麼?
不要露鎖骨/胸前/背/腰際/大腿?
說這話的人覺得女生的正常穿著應該是無時無刻高領長袖長褲嗎?
所以只要穿了短褲或V領或露背就叫做暴露,和去對幹長官以及把錢拿在手上甩一樣
穿短褲V領露背的女生不是正常行為,是主動白目去挑惹危險?
所謂的『保護自己』是不要做出異常的事情增加自己的危險
和長官對幹是異常的事情
把錢拿在手上甩是異常的事情
去夜店把自己喝到爛醉是異常的事情
深夜不走大路走視線不良的小巷也可以說是異常的事情
但是穿短褲V領露背叫做異常的事情?
要類比的話
不要把錢拿在手上甩VS不要穿得像檳榔西施有頻頻走光風險的衣服出門
不要拿名牌皮夾VS不要穿得暴露
現在有一個人被搶了,他並沒有把錢拿在手上甩
會有人檢討『一定是他用了名牌皮夾,這看起來很有錢當然會被搶,他沒保護好自己』?
就算有這種白目好了
之後有人會開始勸導全台灣每個人都不要用名牌皮夾,以降低被搶風險嗎?
然後被搶的人裡面有用LV皮夾,有用porter皮夾,有用百貨公司一般櫃大約兩千的皮夾
一堆人開始檢討『就說了不要用名牌皮夾,就算能降低一點點風險,也是自我保護』
那名牌皮夾的定義是什麼?『凡是看起來很貴的都算,只能用夜市爛皮夾』
理由是什麼?『我看到名牌皮夾都會羨慕那很貴,搶匪也一定會把皮夾等級納入考量』
『你要用爛皮夾,這是為你好,看起來很貴的皮夾沒有善盡保護自己被搶責任』
可是台灣的治安沒這麼差,皮夾等級和被搶沒關係,落單走暗巷才是被搶重點
『你沒用爛皮夾,就等同和長官對幹一樣,沒盡好保護自己責任被搶不意外』
請問有人覺得以上言論無比正確的嗎?還是覺得這是三小白癡言論?
那為什麼同樣的言論用在性侵上就瞬間正確了?
我是指程度 不是語氣就是連個千把塊的皮夾被搶都要檢討自己錢財路白
想到某個戀腳癖 連圖書館有女生因為悶熱所以脫掉娃娃鞋他都很興奮
可是很多人並不是和長官對幹,他就是做一般社會中你我都會做的事,而不是做軍中狗屁倒灶的事,然後因為不同
流合污就被當不長眼,並不是真的做甚麼不合邏輯的事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2-01-18 13:49:00我覺得我們用塑膠袋裝錢好了,這樣看起來是頂破爛的
作者: yun67an (心機) 2012-01-18 16:58:00
和長官對幹 要看是怎麼樣的長官
作者:
monologue (我祝福您幸福健康。)
2012-01-18 17:50:00有人會說妳只是想爭取賣肉的權利,享受賣肉帶來的好處~
想當初遇到色狼討拍有人連:天氣那麼冷為什麼要穿短袖?
都出來了,南部人雖然只騎山豬,但是也有人上批踢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