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女員工預借新資,結果自己離職不幹~

作者: Xingggg (別來無恙)   2013-12-15 07:43:24
關於整件事情的文章重點是,我要請教各位女鄉民,要怎麼
1. 把錢要回來 (不少的5位數)
2. 怎麼從我的住處趕走這位女員工,比較不犯法
我是餐飲業的店老闆,是我的副業,還缺一個正職員工
於是面試了一個淡江大學肄業,是個離過婚有個小孩的年輕媽媽 (有求證過,從FB)
面試時後,說她目前很缺現金,想要預借現金
當然想要借錢的理由千千萬萬種,說要為了小孩之類等等的話
我個人單純只是需要一個願意為我的餐飲業打拼的員工,
加上有小孩的媽媽應該是頗認真負責的。我又很容易相信一個人,也很樂意幫助人
前提都是建立在彼此互相信任之下
隔天,殊不知那個新人又提出一個請求,說能不能提供住的地方,她願意繳房租
她還住在公婆家(就是前夫家),要被趕出來沒地方住
原本說不方便,畢竟我是男生,不過新人說可以住在我的店裡面(店裡有個小空房)
不過裡面有許多現金與重要的原物料跟店面的財產,堅持不讓新人住進店面。
後來這位新人女員工說可以跟我一起住,她不會介意,加上她一直苦苦哀求,她走投無路
想說,我自己一個人住著一個大客廳、三個空房間、一個廚房加上一個衛浴和儲藏室
所以先讓她住進我的住處。畢竟我的餐飲業正需要一個正職員工
重點是:房租和預借的錢,可以從她的薪資扣。
結果,來上班的第一天,早班兩個正職整個爆走到不行,在教新人時簡直就像跟空氣講話
連晚上的工讀生(是高中生)都說那個新人女員工非常不OK。
我的8個員工跟她共班過的,
都跟我反應:她不是大學生嗎? 怎麼反應這麼慢,沒有服務態度,愛理不理的。
結果晚上私下傳line跟我說,她臨時有事情要離開店面。
但是我當時晚上沒有現場,也沒有得到我的許可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這是無故曠職!大忌
結果,不到一個禮拜,某天的晚上那個新人(就是那個年輕媽媽)直接跟我說
我可能不適合這個工作!!
我正準備要跟她說,要改進的地方,她竟然跟我說:【她不幹了】
挖勒,我的錢都預借給妳了,現在沒有幫我的店面幫到忙,反而引來許多員工不滿
現在這個年輕媽媽嘴巴說要,再找別的工作,要再找其他房子
可是我看她昨天濃妝豔抹的,還穿高更鞋、接髮、假睫毛,應該是去夜店吧,都是菸味
靠,不是說沒錢,我現在很頭痛啊!!
她還沒繳房租耶!! 可是已經過一個禮拜了
我好後悔,不應該這麼輕易相信一個人的!!!
我弄不走她啊!!!!!!!!!!!!
拜託各位鄉民,不要說我賺到什麼之類的話,用她的身體償還 <囧
各位幫幫我,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和平的請她搬出去就好,
可以的話,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制約她還給我那筆預借現金!?
先跪拜了 <(_ _)>
作者: tipsy7 (球球)   2013-02-15 07:46:00
有寫借據嗎
作者: Vitaceae (Vit)   2013-02-15 07:47:00
沒有借據 100% GG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3-02-15 07:49:00
說實話找警察最實在
作者: Vitaceae (Vit)   2013-02-15 07:50:00
能騙到借據最好... 沒證據真的告不贏,你也不會想告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3-02-15 07:51:00
其實我建議可以先錄音先找機會跟他講欠錢的事情,錄下他承認有借錢的事實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3-02-15 07:52:00
然後請他寫借據,如果他不寫要翻臉至少還有籌碼雖然我不學法律也不知道這有沒有用= =...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3-02-15 08:00:00
寄給她存證信函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3-02-15 08:03:00
有簽約嗎??如果沒有那麼最終極的一招就是換鎖,讓她進不去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3-02-15 08:04:00
把她的東西都放在門口
作者: et803 (喵喵)   2013-02-15 08:25:00
看你要不要認了 請她走路 那些錢當做資遣費
作者: et803 (喵喵)   2013-02-15 08:26:00
反正報個警請警察來 趕她走吧 不然囉哩囉嗦的送不走媽祖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3-02-15 08:36:00
真的要謹慎處理 到時被仙人跳 硬說是你情我願的怎麼辦?...
作者: et803 (喵喵)   2013-02-15 08:37:00
另外阿 她都沒錢了你想榨也榨不出來 東西丟外面 你扣她東西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3-02-15 08:37:00
我覺得你可以去警局或找里長請教比較有效的解決方法
作者: et803 (喵喵)   2013-02-15 08:38:00
她又再那邊亂 而且又住你屋子 你面子裡子掛的住嗎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3-02-15 08:40:00
如果她被逼急豁出去了 找人搞你房子或燒炭就不好了
作者: et803 (喵喵)   2013-02-15 08:40:00
東西動了又凹你偷拿 報個警趕人出去吧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3-02-15 08:42:00
濃妝艷抹的也很有可能去酒店上班什麼的....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3-02-15 08:44:00
她還有小孩的 你可以建議她要不要去找社會局幫忙安置
作者: liao5469 (一天又一天)   2013-02-15 08:52:00
如果是我錢我不要了,東西扔出去,送神難啊!
作者: makibear (maki)   2013-02-15 08:56:00
我怎麼覺得她是酒店妹想洗白卻又經不起一般辛苦的工作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3-02-15 09:01:00
碰到一個破麻,就當上輩子欠她的吧,蒐證後先趕出去。
作者: kakakichen (業務做得好生活沒煩惱)   2013-02-15 09:08:00
會不會發展成為SOD劇情~就讓我們看下去~XD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3-02-15 09:47:00
叫警察+1
作者: stellast (迪士尼太壞了!!!)   2013-02-15 09:49:00
這樣好怪喔!一開始寧可掏腰包或直接扣薪,也要叫他住外面住了就要打契約
作者: stellast (迪士尼太壞了!!!)   2013-02-15 09:50:00
現在突然要她搬走,他搞不好還不能接受
作者: stellast (迪士尼太壞了!!!)   2013-02-15 09:52:00
沒契約也不想他繼續住,請警察強制驅離呢?但說實話,現金借出去可能就要有不會再回來的打算啦
作者: stellast (迪士尼太壞了!!!)   2013-02-15 09:53:00
就連借朋友也是一樣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10:05:00
你是男生要小心喔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3-02-15 10:06:00
應該很正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10:06:00
碰到女的要栽贓你都有可能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3-02-15 10:08:00
客氣什麼 叫警察了 他吃定你沒遇過無賴 無賴就得接受懲罰!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3-02-15 10:35:00
同意https
作者: japango520 (塔塔醬)   2013-02-15 10:45:00
好老闆推!希望你順利解決棘手問題>"<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3-02-15 10:47:00
你應該跟她沒有那種關係過吧?
作者: Jarjayes (南海毒書生)   2013-02-15 10:48:00
凡事借錢都要寫好借據
作者: flyinggg (姬旦糕)   2013-02-15 10:54:00
她都住進你家了 她如果跟警察說你們是男女朋友 那些錢是你給她的 現在你想分手才硬說錢是借的 還想要房租趕她出去 這樣好像說得通 畢竟誰會讓陌生人住自己家...
作者: afatpanda (熊貓大俠)   2013-02-15 11:03:00
以後別再這麼單純了,拍拍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3-02-15 11:08:00
一定很正,所謂色令智昏,參考一下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3-02-15 11:39:00
請他簽借據的同時,錄音...要錄到她說...她有預借還有房租,有了你應該就可以完全證明她是跟你借的,還有匯款記錄,打官司也不會敗(應該拉!當然這是最後一步)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3-02-15 11:40:00
不過都已經當到老闆了!怎麼還這麼單純,囧...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3-02-15 11:44:00
只能記得下次要借錢要有借據,要租房子要有契約..0.0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3-02-15 12:15:00
如果他是上大學就懷孕肄業 勉強和孩子的爸結婚 但果然沒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3-02-15 12:16:00
沒繳房租可以扣她的東西哦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3-02-15 12:16:00
成熟到能處理婚姻的類型 可以想見他是不負責任高危險群
作者: gnihcS (天天想放假)   2013-02-15 12:18:00
滿可能被賴誠f大說的那樣...
作者: gnihcS (天天想放假)   2013-02-15 12:19:00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5 12:20:00
推flyinggg 如果她污你說你們有性關係,我應該會信她...
作者: gnihcS (天天想放假)   2013-02-15 12:20:00
對方明明是陌生人,居然不寫借據也沒簽租屋契約...有點誇張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5 12:21:00
男生在面對女生時 可能會由身體接觸造成的誤會一定要避開
作者: chiidg (chiidg)   2013-02-15 12:25:00
我覺得你未免也太.......了 ..........
作者: abunaihito (哈比^_<)   2013-02-15 12:30:00
世界上真的無奇不有= = 原po最近要積極蒐證 以免她不走之外萬一看你還有多的空房哪天帶別的“走投無路”的朋友回來真的就難上加難了!
作者: moonaki (啦啦)   2013-02-15 12:32:00
都已經這麼多人要你叫警察,你一直說你有認識的警察,啊是要不要叫= =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3-02-15 12:47:00
你老實說吧!你當時在考慮無借據借她錢以及提供她住的當下,是不是有大頭管不住小頭的情形?
作者: meow0 (喵零)   2013-02-15 12:49:00
...面試的時候就已經獅子大開口凹借錢又凹借住,你還錄取她?
作者: meow0 (喵零)   2013-02-15 12:50:00
到底是有多缺員工啊?還真的都沒有其他比較正常的人來面試嗎?
作者: meow0 (喵零)   2013-02-15 12:51:00
你身為經營者為什麼會用這個人是最讓人匪夷所思的地方...
作者: IamGoogle   2013-02-15 12:54:00
搞不好誣告你強姦
作者: zoduo (Half-done egg)   2013-02-15 13:01:00
其實如果你想要一個正職員工 不用做到這樣吧.....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3-02-15 13:02:00
八成她是正妹 男的早就叫條子抓走了好嗎? 還需要如此扭捏?
作者: whitelady (Ladurée)   2013-02-15 13:04:00
你讓她住進你的租屋處 對你非常不利....= = 為何你要答
作者: whitelady (Ladurée)   2013-02-15 13:05:00
應??莫非真的很正?到底在想啥阿....??
作者: whitelady (Ladurée)   2013-02-15 13:06:00
個人覺得她應該不會簽借據 你最好準備一隻錄音筆 把你們的對話錄下來對你比較有利一點
作者: childpenny (陪你到世界的終結)   2013-02-15 13:09:00
覺得怪怪的
作者: comestar (最美好)   2013-02-15 13:22:00
你可能真的很好吃定,不知道你在猶豫什麼就看的出來。保重。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3-02-15 13:28:00
借錢不寫借據,住進住處應該也沒有任何的契約真的要小心她到時候說你對她怎樣
作者: gr1031 (G.R.)   2013-02-15 13:29:00
自找的怨不了誰 你就認賠吧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3-02-15 13:29:00
有點不大樂觀... 他住你那 你還有匯給他錢的證據...這不是?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3-02-15 13:29:00
現在重點是先蒐集證據 然後跟她講白 講明一個還錢期限她不從就直接去找警察!!!
作者: ponyon (失戀)   2013-02-15 13:32:00
如果是歪妹你應該不會想鳥她 就當學一次經驗囉
作者: Sioli (客人)   2013-02-15 13:48:00
聽說gginin的時候 心就軟了>\\\<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3-02-15 14:07:00
不是有認識的?叫來處理不就好了!還是男人都很喜歡嘴上說說自己認識誰誰誰,真正要找其實根本找不來?這種事情上來問能幫你什麼?
作者: q20136 (微笑)   2013-02-15 14:12:00
一定要錄音
作者: cvsugar (糖)   2013-02-15 14:35:00
你的標題很像新聞標題(對不起,重點錯誤XD)
作者: Germany169 (Deutschland)   2013-02-15 14:37:00
大哥,你當到老闆怎麼還這麼天真...
作者: rsjn   2013-02-15 14:39:00
我怎麼覺得從一開始她就只是變相要你包養她?
作者: rsjn   2013-02-15 14:40:00
老實說你有點避重就輕 會答應這種事的你本身也很奇怪= =
作者: rsjn   2013-02-15 14:41:00
有匯錢紀錄又住在你家第三者眼光看來就是 包養沒錯吧?
作者: ashleykitty (唉唷 不錯 很屌唷)   2013-02-15 14:59:00
你是看她正才心軟吧不如在一起(?)
作者: DarkKnight (.....)   2013-02-15 15:06:00
你讓他住就走錯第一步了.....
作者: Sanish (o(‧"‧)o)   2013-02-15 15:39:00
人正真好
作者: cocotte (cocotte)   2013-02-15 16:54:00
呵呵呵,員工這麼難找哦?是不是只給18k還15k啊?
作者: cocotte (cocotte)   2013-02-15 16:57:00
如果是給低薪,反而被佔便宜的話。那只能說活該了
作者: doraemonbc (....)   2013-02-15 17:31:00
說真的你都當老闆了還這麼“天真”…這樣你很容易被騙財!相信人性本善是好事,但總是要帶點防心保護自己,畢竟歹年冬搞宵郎。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3-02-15 18:13:00
我剛突然想到一件事情耶~為什麼...這麼短期間的員工,你就會有FB啊?!= =
作者: heartstrings   2013-02-15 20:01:00
一定很正 沒看過男老闆對沒上過班的新員工好成這樣XD
作者: apple0355 (nc ytsmm)   2013-02-15 20:42:00
我借員工薪資,有一個原則,就是不能超過可領薪資的三成(如果借錢這天是做半個月了,就半個月的薪資*0.3),三成內,隨你借,超過絕對免談。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21:10:00
你要小心的地方,是你可能沒想到很多東西可以被當作武器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21:11:00
弱勢可以被當作武器、女生生份可以被當作武器、女生身體又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21:12:00
是另一項武器,她現在就起碼有三樣武器在手了一個女人只要楚楚可憐說自己被欺負、又強化自己弱勢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21:13:00
就很多人會相信她,認為另個人好爛喔怎麼欺負可憐弱女子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21:14:00
更糟的女生栽贓男生玷汙她都得心應手,重點不是有沒有證據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21:19:00
而是被攪亂了生活的人還是最吃虧的,就算你很清白、最終也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21:20:00
不至於遭到司法之冤,但中間過程被亂鬧、被亂傳話耳語還是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21:22:00
自己吃虧最多,所以很多地方要小心。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3-02-15 21:24:00
你有提過要她還嗎?說不定...她還得出來阿~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3-02-15 21:25:00
不過建議之後的行動都要留個證據 錄影或錄音 保護自己
作者: dodoru (jomi)   2013-02-15 21:26:00
有可能還甚至要開始盡量不要獨處,如果有要談話之類的可能要看能不能有人能跟你一起行動之類
作者: b4dawn (the night's the darkest)   2013-02-15 22:25:00
色令智昏,沒事亂跟人同居……
作者: ashleykitty (唉唷 不錯 很屌唷)   2013-02-15 23:01:00
如果她說用身詆債 你接受嗎XD
作者: abcdef4 (123)   2013-02-16 00:35:00
包養談好後,但女生反悔,所以你要趕她出門?
作者: Jasy (傑西)   2013-02-16 12:39:00
扣她東西是不太妥 但沒繳房租為何還擔心撕破臉?
作者: unechatte (une chatte)   2013-02-17 00:49:00
工作地點在哪,我想應徵!XD
作者: aprilkwc (阿肥)   2013-05-18 15:00:00
求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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