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13579246 (一)》之銘言:
: 男友的狗因為會叫所以房東不給養了…
: 租的地方也不好換新的
: 已經盡力在找人養了,如果找不到人收就必須送去收容所,一想到這我就好難過..
: 我真的很怕牠被送走,但我卻無能為牠做些什麼
: 男友說他已經很難過了叫我不要再提這件事…
: 不想為了這個吵架,我沒有養過狗,對這些事也不清楚,現在該怎麼辦…
: 一想到牠可愛的臉就好想哭…
妳好,
不知道你們為狗狗做過多少努力,
我當初養貓時,租屋條款原本也沒禁止養寵物,但後來被其他房客說我養貓造成環境髒亂…
↑為了不要讓其他房客講話我還自發性的打掃公共區域= =
現在我搬走了看有誰掃!
後來房東要求我把貓送走,
當時我不斷請她過來看我的房間,
想平反一下,但房東態度很硬,
說我養寵物違反租屋條約…
我跟她辯也沒用,
於是我請她給我一個月的時間找房子。
她說她只能給一週…要我一週內將貓送走!
搞的我真的心力交瘁,每天下班就是找房子看房子,
後來我請男友幫我代養3周,那個月就白天上班 晚上找房看房,
再加上能養寵物的房子真的不好找,
但我還是運氣很好找到比之前更大更好的租屋處!
雖然貴了1千啦XDDD
找到後就火速搬家,
也順利將愛貓接回來!!
養寵物是一生的約定,
主人就是牠的全世界,你們可以選擇克服,也可以便宜行事,
但心裡真的不會留下陰影嗎?
棄養真的超不負責任的!!
我對那段時間印象很深刻,
多事之秋,因為同時間老家通知我外公過世,還要趕回屏東處理喪事…
但這中間我從來沒有興起丟棄牠的念頭!
我從找房到搬家總共才花兩周,
真的是燃燒小宇宙了~~
後話:
房東一知道我把貓帶給男友暫養立刻挽留我,稱讚我勤勞(因為主動打掃公共區域嗎? = =)當然我還是很迅速的跟她輕輕唱了 分手快樂 我可樂了 XDD
後來聽認識的其他房客說,因為公共區域變成輪流打掃,結果常有糾紛…嗯哼~
最後,還是希望你們能夠對毛小孩不離不棄,沒有什麼事是不能克服的!
(手機排版,如果比較亂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