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到我前年去外縣市準備去跨年路上在銀行門口撿到一個皮夾,
皮夾裡有一堆証件跟幾千塊,
當時撿到時跟男友很擔心失主會很緊張,
兩個人在冷嗖嗖的凌晨等了一個多小時,
後來沒等到,就先回飯店休息了,
隔天一大早兩人又找找警察局找了很久後拿去警察局,
(因為外縣市不熟又小偏僻,兩個人走了快半小時)
結果還需配合警察作一些類似紀錄的動作,
費了我們好大的勁,甚至連跨年都沒跨到…
結果聽警察說他打過去連絡該失主時…
那女生還在睡,還跟警察說等她睡飽再說…連句謝謝都沒有
從那次之後,我看到路邊有類似遺失物品或錢…
都不知道該不該撿了…
感覺自己瞎替失主著急…
手機發文,如排版不佳請見諒…
※ 引述《kakakuku (ON AIR)》之銘言:
: 中午在路上揀到1000元,本想等下班
: 後去跟家裡附近的殘障人士買彩券幫
: 助他,但先生知道後說最好交給警察
: 局以免被告侵佔,吼~早知道就不要
: 揀了當時也沒想那麼多…下班要趕著
: 接孩子下課也沒空拿去警局,想請問
: 我該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