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在路邊遇到白目

作者: Ting1024 (無)   2014-02-09 14:24:42
※ 引述《lovetoo (too)》之銘言:
: 搞清楚,在排隊事件裡妳是加害人
: 不回去反省一直試圖解釋是在幹嘛?!
講的太嚴重了吧,排隊這種東西是良心事業,
真的要嚴格講起來,不排隊也沒違法,根本輪不到
別人在那邊狂罵。
畢竟原PO真的不是刻意不排隊,那個胖妹那樣念個不停
也沒多好就是了。
還「權利」咧。誰賦予他念人的權利。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09 14:25:00
對齁 假掰倒有排隊法嗎?_?_?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2-09 14:31:00
話不是這樣說吧 不違法不代表就是別人不能講個幾句話
作者: Ting1024 (無)   2014-02-09 14:33:00
沒很嚴重,被說的很嚴重..只是這樣吧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溫柔相待』)   2014-02-09 14:34:00
噗,從遇到白目講到台灣真的好可怕,真的很不嚴重不知道念人跟在PTT上說人家胖妹,哪個比較嚴重?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09 14:42:00
ptt說女人pm會被告 比較嚴重
作者: jingl (瘋狂叫什麼名字)   2014-02-09 14:42:00
我想這裡用正義來取代權利比較好 畢竟他被不看路的擋路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