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4-02-16 16:41:34
與其討論撿屍文化,不如討論夜店文化,
畢竟強姦犯就是人渣,
不會因為對像是清醒的,或意識不清,
場所分是在夜店,或是在公園廁所,就會突然變成合理。
夜店本身算是一種成人娛樂場所,裡面什麼人都有,
既有賣 K他命討生活的人,也有台政研究生寫不出報告來放鬆的人,
當然也有壽司師傅跟護士。
去那邊就是喝酒狂歡跟聊天,
有認識的更好,跟不認識的人互動也可以,
當然你要帶蘋果筆電去寫論文也沒關係.....
大家都很習慣有人醉倒這種事
而會喝醉酒的人,有些會拜託朋友,拜託家人,反正就是互相照應,
非關男女,畢竟手機跟錢包也是很值錢的,
不過無人認領的屍體也是很多,大家都見慣不怪。
然後現實就是這樣,
很多不宵之徒知道這種現像,就來撿一個回去。
如果要給酒醉的人一個保護自己生命財產安全的美好環境,
要怎麼樣? 譴責強姦犯?
靠杯,難不成在台灣,強姦酒醉的人是合法的嗎?
刑責可重呢,以前比酒駕撞死人還重?
禁止夜店營業,這......
帶回警局接受保護是目前正在推廣的做法,但我覺得使用者要付費。
如果隱性受害者不做功課來保護自己的話,
那就把夜店打造成啃瓜子聊天,吃快炒小菜,跟看書的美好環境吧 ^^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6:50:00
贊成由警察或救護車回收 之後收回收&保護費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02-16 16:50:00
把夜店打造成只有男人可以去的環境也不錯啊(///▽///)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6:51:00
比較喜歡複雜的夜店 才有看不完的娛樂新聞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6:52:00
在男嬰腦中植入晶片 只有女方合意念關鍵字才能動情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6:57:00
規定只有帥哥才能撿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6 16:59:00
感覺立法規定夜店要有暫時停屍間推放屍體~且可收費XD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4-02-16 16:59:00
台男XD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4-02-16 16:59:00
警察勤務很多了 別鬧了啦
作者: cpper (韓立)   2014-02-16 17:00:00
全部送到醫院太平間過夜就行了啊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17:01:00
你覺得有駐警的夜店 會有人去嗎????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4-02-16 17:01:00
整串下來很納悶是沒人認識刑法嗎?好像強姦犯撿屍的都爽歪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4-02-16 17:02:00
歪不會有事一樣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7:02:00
yann大那樣做 等於告訴加害者來來來~~~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7:03:00
Sea大不要提那個拉 所以說像頸圈阿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7:05:00
就是讓這些醉子對警醫消DDos 自然有另群人出來壓制他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7:06:00
制他們擴張的行為包落線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7:07:00
簡單做就是從今晚起發現醉倒的就打給警醫消做疲勞測
作者: michaelchen1 (麥克麥克)   2014-02-16 17:07:00
這整串從原文就在虎扯了XD真的無討論的必要~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7:09:00
也可以驗證這個回收系統對性侵的防禦力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4-02-16 17:09:00
這種文討論下去真的沒完沒了……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4-02-16 18:08:00
討論啥?喝醉酒通通去死不就好了.今天又兩起新聞...馬的管你啥性侵車禍路倒撿屍.喝醉就去死一死別害人.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4-02-16 19:02:00
你大概也認為會經過治安較差區域的人要額外付錢吧...
作者: Doralice   2014-02-16 19:33:00
推付費停屍間
作者: jujuice (jujuice)   2014-02-16 20:26:00
使用者付費又會跳出一堆人說都有納稅了 怎樣怎樣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6 21:10:00
先不說有些店家會用這些"屍體"做口碑好了....要是真的有人被安置在這所謂的"停屍間" 然後有人說是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6 21:11:00
朋友或親人來認領 你看店家敢不敢不放人?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6 21:12:00
基本上設這種"停屍間" 只會給店家多擔責任而已 我不覺得會有店家樂意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21:15:00
原本還得四處去撿 現在自動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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