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skox (讚)》之銘言:
: 奧運場館=美式足球(8w)>足球(6w)>棒球=冰球(4w)>籃球(2w)。
: 大上一個檔次。Dome級的場館是最符合經濟效益的,Stadium的場館舞台建置費用過高,
: 唱起來也太累,Arena以下的場館則是門票收入太少,因此大牌藝人的巡迴演唱會(tour)
: 幾乎都以Dome為主,少數指標性地點才會用到Stadium級場館或Arena場館。
其實現在在美國,開到棒球場或足球場的藝人很少了
最近幾年我知道有開到棒球場以上的只有馬丹娜和U2
大部分的巡迴演唱會都是開arena級的
包括lady gaga、muse、radiohead之類的一線藝人也都是開arena
很紅藝人會選擇在同一arena連開兩三場,而非大場地開一場
例如之前lady gaga在洛杉磯staple center(湖人主場)連開兩場
而不是選在道奇主場開一場
身為樂迷其實我也比較喜歡藝人開在arena
我在棒球場看過馬丹娜,舞台大概在本壘,我的座位在外野中間最上層
真的是看不到什麼東西啊 Q_Q 就一個點在移動來移動去
我覺得stadium級的,看錄影是真的很猛,萬頭鑽動
不過還是arena演唱會對有去現場的樂迷來說比較high
看得比較清楚,音場一般也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