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假設... 讓我覺得 你心中認定 "躲不掉家庭責任的多是男性"
然而,真的嗎?
還有,你說的 "主要照顧者"才有資格大聲要遺產
這我認同! 不過... 事實上這太理想了
多的是根本沒有照顧的兒女在父母往生後突然回老家吵要遺產的吧?
: icypenguin 版友, 半夜常被阿罵炒醒,一文指出
: 照顧阿罵的責任,自然而然的落到〝長子〞身上
如果你看到這位板友家的狀況 (或許再加你自身周遭的經驗?)
就推論照顧的責任會落到長子身上
那若有人生活經驗與你相反呢?
: 試問各位女性版友,如果自己已經結婚,
: 剛好又有一個哥哥,經濟狀況差不多
: 這個時候媽媽需要照顧,誰顧都一樣
: 1,女兒會不會力爭理據,強調讓女兒照顧才是最好的方式
: 並接到女兒自己在外面買的房子住
為什麼給女兒照顧一定比較好?
或你的意思是要"以此理由"說服媽媽讓女兒照顧?
: 2,女兒會默默的不開口,讓這個責任理所當然的落到長子身上
: 3,即使媽媽不願意跟女兒住,女兒仍然強硬的接媽媽回女兒家
逼媽媽跟自己住,違反媽媽的意願(或許也違反兒子想照顧媽媽的意願)
這樣叫孝順嗎?
為什麼不能有
4,女兒表示願意照顧媽媽,讓媽媽自己選擇要跟兒子還是跟女兒
(如果兒子不負責任,另當別論,媽媽再不想也只能跟女兒)
: 我看到很多躲避責任的人,用各種藉口躲
: 而比較常留在家中的人,必須一肩扛起家中的各種事務
這兩句我完全贊同,我家就是這樣
主要照顧者明明是女兒
可是這些付出都被當理所當然,有時還會被挑三揀四
兒子只要有一點點付出,就會被掛在嘴邊向外人炫耀
四個兄弟姊妹能搬、抓到機會搬,早早就搬出去住了,剩我媽
住外面的人自然不需要攬起食衣住行育樂醫療等一切的照顧責任
可憐到我那家庭觀念很重的媽媽
包辦一切雜務+花費
雖然我家聽說是沒有遺產可分啦(別負債就好
真要分大概只有現居的小小房子
我相信到時真要分,我外公一定仍然兒子優先啦 = =
: 那麼沒照顧的其他人,平分遺產的理由,只剩下法律保障的這個好笑的藉口
: 每個家庭,不論男女都一樣躲
: 女兒沒分到就心寒嗎? 那麼兒子沒分到會不會心寒?
: 想一想,祖產是長輩的,他高興給誰就可以給誰
: 以為兄弟姐妹都可以分到遺產
: 這種未付出的期待回報,不是很認同
: 我認為,願意一肩扛起的人,才有資格說話
: 而這個一肩扛起的人,是已經結婚的女兒,還是那個躲不掉家庭責任的哥哥
: 捫心自問,是誰?
我不太喜歡你已經""指定性別"" 在問這個問題
去掉性別,明明是一樣的啊:
已經結婚離開家裡的兒女,和未婚住家裡(或已婚但仍住家裡)躲不掉的兒女
一肩扛起主要照顧責任的會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