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restige (麵包師路非)
2014-02-25 12:01:16※ 引述《ilymean (貪心鬼)》之銘言:
: 是抱怨文……手機排版請見諒
: 昨天來外縣市玩因為臨時要過夜所以隨便選了間小旅館住宿
: 今天早上吃早餐時整個很不舒服
: 因為被26包圍了……
: 在餐廳裡大聲喧嘩、手機放音樂跟著唱歌、眼裡沒有其他人就他要夾菜最大……
: 原本想說算了便宜旅館本來就不能要求品質,趕快吃完趕快回房間
: 最後想說再吃一片吐司就差不多飽了
: 就放了片吐司進去吐司機
: 然後繞去裝杯飲料
: 回來時發現我的吐司跳起來了
: 可是有個大嬸就在那用手重覆捏著吐司“這吐司是好了是杯~~”
: 捏一捏後就跑去拿旁邊的白吐司
: (她們吃吐司好像都沒有烤直接吃?)
: 看到這幕整個崩潰就立刻離開餐廳……
: 現在想想我應該要請她拿走那片自己再烤新的……
: 女孩們你們會怎麼說呢?
: 搞的自己現在有點餓QQ
這種行為還頗沒公德心的
可是反過來想想
我們有時候是不是落入了因人設事或因人廢言的窠臼呢
曾經有個偶像歌手 就幹過類似的事情
因為自己忘記帶錢
就在早餐店擅自拿走別人桌上的早餐
並且肆無忌憚 一口咬下
他不但不因這種行為而感到羞愧
甚至還感到光榮
也不顧自己公眾人物的身份 把這種行為寫成一首歌
認為這才是Rock'n Roll 的 Style
許多粉絲由於受到偶像影響 也覺得這樣好可愛 好帥
一時之間是非界線變得模糊 社會道德隨之淪喪
同樣的行為
因為是26 所以更加厭惡
因為是某明星 反而覺得好可愛
這樣不是雙重標準嗎
所以我不覺得需要在行為之上把那行為人標誌出來
只要針對那個行為予以非難即可
不需要對某些特定人種貼標籤
難道只有大陸人才特別容易摸別人的吐司嗎
事實上 有臺灣人不只摸 他是直接吃掉
吃完還要跟人嗆聲 說這就是搖滾
至少那大陸人摸完土司之後沒有嗆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