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朋友一直說我錯,求算法答案

作者: aaarrrgh ( )   2014-03-12 05:55:31
※ 引述《SexyDona (Dona茹)》之銘言:
: 因為不會修改,所以我回復到板上
: 這幾天一直在想要怎麼清楚表達我的想法,跟一些認為錯的盲點要如何解說
: 我來把這筆交易時間軸拉長,這樣可以更清楚了解,再加上盲點解說王老板是賣鞋的,
: 一雙鞋進價20元賣24元,,顧客來買鞋拿了張50,王老板沒零錢,于是員工去找鄰居換
: 零錢。等很久沒回來所以讓客人先買鞋,(客人帶走一雙成本20元的鞋+王老闆從自己抽屜
: 拿出來的找錢26)"這時候王老闆虧了46元"鄰居發現錢是假的,所以員工根本沒有換到零
: 錢,又把假錢50拿回店裡。請問王老板一共虧了多少?
: 盲點一:
: 大家都在算賺了四塊,(員工把客人錢拿去隔壁時這筆買賣是0-20-26)
: 客人的錢還沒進老闆口袋,所以直接被騙走了46,這時候員工拿回假鈔50(
: 我家店裡做法假鈔就是現金短溢50)直接-50 我的答案虧了96
原po對這把家傳寶刀過於執著,導致失誤。(雖然這做法不是錯的)
真相是︰
顧客(用假鈔)騙了老闆$50,老闆騙(服務)客人$4。→老闆損失$46
而非︰
顧客(用假鈔)騙了老闆$46,有假鈔!又被騙$50。→老闆損失$96
第二次被騙是自己騙自己,雖然損失$46,但是感覺像損失$96,是台灣老闆慣有心態(?)
當發現$50是假鈔時,才發現自己虧了$46,這是同一件事,不是兩件
沒有辦法先虧$46再虧$50。
不明白請繼續看附註。
: 盲點二:原題目跟鄰居換了錢,所以沒往來,這句話超級錯誤,
: 正確算法為-50(假鈔)+50(換的錢)-50(賠的錢)
真相二︰假鈔的價值是0,真鈔的價值是50。
所以當發現"真鈔"原來是假鈔的時候,記-50
但是假鈔的價值是0,而非-50
正確算法為0(假鈔)+50(換的錢)-50(賠的錢)=0
: 最近剛學初級會計,如果用初會來算不曉得答案有沒有一樣0.0?
 也許妳朋友預習了初會?然後拿來拐妳?? 
======
附註、「我家店裡做法假鈔就是現金短溢50)直接-50」的真相
來記帳吧(左邊是資產增加,右邊是資產減少)
用原po假設的零錢沒換回來記
王老闆
1.進一雙鞋
鞋 20 → 用$20買價值$20的鞋,總資產沒減少
現金 20
2.顧客買鞋
現金 50 → 收到假鈔但是不知道他是假的,先當作現金
銷貨收入 24 找出了26元現金
現金 26
銷貨成本 20 → 鞋脫手啦
鞋 20
3.發現假鈔
壞帳費用 50 → 有假鈔!被騙了!!
現金 50 現金短溢$50
資產變化︰
鞋︰+20-20=0
現金︰-20+50-26-50=-46
損益表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24 ←賣鞋$24
銷貨成本 (20) ←買鞋$20
────────────────
銷貨毛利 4  ←老闆騙(服務)客人$4 
營業費用︰
壞帳費用 (50)  ←客人騙老闆$50
────────────────
營業損益 $(46) ←老闆損失$46
====#
作者: stkate (Katherine)   2014-03-12 07:09:00
正解XDDD
作者: nightspirit (鞭策自己社清流夜靈)   2014-03-12 07:33:00
正解!
作者: Coopoo (Coopoo)   2014-03-12 07:43:00
正解!!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07:52:00
個人看法 既然無收入就不應該認列銷貨收入 否則這要是一家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07:54:00
上市櫃公司 則當期營收必然誤導 為何不直接 借:壞帳費用貸:備抵壞帳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07:55:00
因為以公司而言 必然報警 日後或許還有追回款項的一天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08:09:00
再者 成本20 賣24 利潤有4元 這4元沒賺到但是管銷營業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08:10:00
費用已經產生 個人認為這4元也要認列損失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3-12 09:55:00
那4元是沒賣出去的損失,這次的詐騙雖然等於沒賣出去,但就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3-12 09:56:00
算沒有這次詐騙,也不保證一定賣得出去,所以4元不見得要算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3-12 09:58:00
那4元應該比較像是機會成本,不過也要看是不是必然賣得出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11:00
但是提供勞務 以及相關費用已經產生 就看要用哪種科目認列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13:00
我是傾向 當存貨則以成本減損 但是到終端售出則要認列這4元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16:00
要當應收帳款 壞帳 財物損失 管銷費用 甚至業主權益減損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3-12 10:16:00
後來想一想,應該列沒錯,因為貨品被拿走了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17:00
又應該以何種科目認列?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3-12 10:17:00
貨品被騙走了,就永遠失去回收勞務成本的機會了,所以該列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22:00
我覺得老闆沒有賺到那4元說,雖賣出去,但未收到實際金額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23:00
他給了鄰居50元(損失)給顧客鞋子成本(20)找顧客錢(26)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26:00
依樓上說法 那很多應收帳款都應該以成本入帳囉?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29:00
那這樣的話:鄰居(50)鞋子(24)找錢(26) = $100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30:00
我想問,為什麼老闆有賺到那四塊? 我想了好久阿~~~~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32:00
鄰居0+店家46+4=騙子24鞋+26現金 要守恆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34:00
除非騙子只是單純換抄詐騙 那店家就無所謂相關費用支出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34:00
為什麼鄰居算0?老闆不是拿自己的錢給出去的嗎~~~?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35:00
如果是倉庫中的鞋被偷 那就以成本 但是你賣鞋 要請人 要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3-12 10:35:00
鄰居的部分都不要管了,一來一回都是50,沒增沒減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35:00
老闆給出去的錢:給鄰居(50)顧客一雙鞋(24)找錢(26),這樣~~?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36:00
店租 要水電開銷 要花勞務服務客人 如沒4元利潤那誰要賣?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36:00
我是認真想了解,希望不要嫌我笨^^"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37:00
鄰居當然損失阿 不管是事先還是是後發現 鄰居是否都可以拿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38:00
50元假鈔 要求店家換回真鈔?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3-12 10:38:00
簡單講那4元其實也是成本(其實應該是不到4啦,多少要加利潤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38:00
但是老闆實質將鞋子賣出,收到的錢卻是虛的,所以沒賺到利潤?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3-12 10:40:00
對,鞋子沒了,所以永遠沒辦法靠那4元來攤勞務支出等等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40:00
所以囉4元 就看你要不要認如何認?你不認但是你費用還是產生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42:00
或許用損益表你不認 但是以業主心態那就難說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43:00
阿 我的推文是 鄰居當然沒損失 <<<<<<<少打一個~沒~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44:00
真鈔找$26(損失)收到$50假的(損失)賣鞋出卻未收到$24(損失)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45:00
這樣不是等於損失一佰嗎?我知道鄰居沒損失,我指的是老闆~~~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46:00
店家損失100 然到騙子賺100?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48:00
你可以反向以妳是騙子來假設 這場詐騙你賺多少?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49:00
騙子賺到真鈔$26,一雙鞋子$24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50:00
既然如此 那店家為何會損失100?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51:00
他拿自己的$50給鄰居,沒了鞋子$24又找了真鈔$26,這樣@@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3-12 10:53:00
那店家一開始給你50呢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55:00
妳剛才才說鄰居沒損失.鄰居+店家=騙子 這3方金額你兜看看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56:00
我是看老闆給出去的錢跟東西,不帶入文字$50.$24.$26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0:56:00
鄰居0 +店家-46-4=騙子 賺到鞋24+現金26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0:57:00
鄰居是沒損失,但老闆是用自己的錢給出去$50的不是嗎?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01:00
ㄎㄎ 那我就告訴你 一開始老闆拿假鈔給鄰居 事後拿真鈔換回假鈔 所以勒 對於老闆而言只是白跑一趟鄰居那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1:03:00
哦~~~~~~~白跑一趟!!!!!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04:00
拿假鈔跟鄰居換真鈔>>過了1分鐘被發現>>拿真鈔換回鄰居假鈔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1:04:00
那為什麼拿到假鈔卻還是算有賺到利潤?應該是損失$50才對?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07:00
該賺到的利潤沒賺到 但是你為了這利潤卻提供騙子很多勞務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08:00
你是老闆 妳被騙難道就不用給房租 水電費 以及員工薪水?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09:00
如果只是放在倉庫的物品被偷 那你可以只算成本損失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1:09:00
可是那4元卻沒有實際4個一元入帳不是嗎?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10:00
但是如果是擺在店家被騙 那相關費用就更多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1:11:00
賺到利潤4元,這4元是哪兒來的?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11:00
重點來了 這4元你要如何看待? 你可當以這4元沒賺到無所謂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12:00
也可以用其他科目來替代 如業主權益減損 財物損失..等替代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15:00
S大 這4元不過就紙上作業 問100位會計人員或是老闆 就有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16:00
100種答案 你也可以先認列 等警察抓到騙子賠償再沖銷回來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1:18:00
所以,46元不是唯一的解,這樣嗎?還是他就是唯一答案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1:20:00
我認為只有46或是50 關鍵的4元利潤認不認列才會有各方說法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1:25:00
謝謝你不厭其煩的跟我解釋!!!!!!!!!!!!!!!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3-12 11:26:00
我投$50一票!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2:40:00
我會-4另外入帳 而不會直接以-50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2:41:00
而機會成本是有選擇的 有做出選擇才會有機會成本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2:42:00
我認為此案例不存在業主做出選擇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2:45:00
另外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通常是指~期末存貨估價~而言
作者: aaarrrgh ( )   2014-03-12 12:46:00
如果當作鞋子在倉庫就被偷了,錢在收銀台也短少了,沒有任何交易、利益。損失就是$20+$26=$46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2:50:00
如果是在倉庫被偷或是損耗可以如此 成會這樣做合理
作者: aaarrrgh ( )   2014-03-12 12:50:00
無論對應科目是什麼,都是貸記現金26,鞋20.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2:51:00
但是一但到了店面且消耗管銷以及提供勞務之後售出 就不一定
作者: Coopoo (Coopoo)   2014-03-12 13:06:00
ts 大你的 -4 是從你認知的房租 水電費 以及員工薪水想像過來的,為了抵消 4 元利潤而另立科目,我可以理解原 Po為什麼要說這有做假帳的嫌疑,更何況成本已經有分別列帳了,所以你也重複計算了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3:11:00
妳們意思我懂 那如果今天是~~古董~~而不是鞋子 不可能以本認列吧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3-12 13:13:00
因為古董不太可能以存貨形式存在 那又該如何提列?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4-03-12 14:04:00
騙子賺50老闆賺4 銀行損失50
作者: Coopoo (Coopoo)   2014-03-12 15:08:00
t 大你會提到古董是因為你在討論機會成本,不是會計成本,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作者: Coopoo (Coopoo)   2014-03-12 15:28:00
假設古董的成本為 0,最好可以賣一百萬但是你只賣八十萬,經濟利潤是虧損二十萬,實際的會計利潤是八十萬...也就是說拿假鈔的客人,就算老闆賣 30 元也是會買的,所以打八折賣出經濟利潤馬上虧六元 XD 發現假鈔後經濟利潤再減少變成虧 56 元,超慘 XDD 嗯... 所以拿經濟打會計是不會有結果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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