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回博愛座,
常看到自以為正義的人士,
要別人讓座,
不過讓座不是義務好嗎?
你只能決定自己是否要讓座,別人讓不讓,干卿底事???
OK,總有人要說同理心什麼的,
我告訴各位,台灣人最虛偽、矯情的就是這個!
明明一天到晚違規停車(停紅線、黃線或者巷弄等等),
舉凡有車階級(汽機車、腳踏車),有哪個人敢說沒違規過?
這個和不讓座不同,
要是警察看到開紅單,就要繳罰鍰,觸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哦!,
不過警察也不太抓啦,因為會被罵擾民,說不定連民意代表都會來作選民服務,
但我幾乎沒在板上看到人在討論違停,大概是因為每個人或多或少有吧。
怎麼這時候都沒同理心了?人行道被汽機車占用充當臨時停車位,
路人被迫要走到馬路上,
臨停就算了,連斑馬線都能停(轉紅燈的時候來不急催速只好停下來,
或者便當店在斑馬線附近),誰對路人有同理心?
每次看到說讓座什麼的,很有人情味,人民素質比某某國、圈圈人好,
有嗎?
每個駕駛人考照時都知道要禮讓行人,開上路卻完全漠視行人的路權,
等到超速被拍照、闖紅燈,才又來大罵政府搶錢,
這邏輯神到我佩服!
最後奉勸不要當讓座正義魔人,
沒有人可以強迫別人讓座,
如果有人想藉拍照、錄影放上FB或者水管又或者PTT來"公審",
請想清楚你可能會犯下妨害密秘罪或違反個資法(未經同意公開他人個資或肖像),
讓不讓座了不起是道德問題,
讓自己因此成為被告,是不划算的,想想清楚。
諷刺的是,有時間做這些事的人怎麼不去拍違停向警察局檢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