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noteb (法å¸ä¹‹è·¯æ°¸ç„¡æ¢ç›¡..號:)
2014-03-25 16:15:19首先 入侵行政院是不對的行為
但是警察執法的手段是不對的
這兩件事要分開來看
有一個人侵入你家,然後坐在地上不走,
如果你是主人,你可以報警、可以驅趕他,
但是你看他坐著不動,趕也趕不走
所以拿起棍子扁他頭、踹他脊椎
這樣叫重傷害,不會因為他進入你家就變合法
在行政院內的人,他們一些人有破壞行為,我贊成逮捕行動
但是最後靜坐在地上的人,他們即便有犯罪
也不應該在沒有反抗的情形下,毆打他們
換個例子來看
警察在路邊臨檢發現通緝犯
結果通緝犯乖乖站著等上手銬
警察開始踹他、揍他、揍到他倒地不起再來上手銬
請問,這樣合法嗎?
警察執法過當非常非常的嚴重,
我個人是看了非常非常的難過
竟然還有人會跳出來說「他們入侵 所以該揍」之類的話..
這種行為大概就像是..
有人撞了你一下,你很生氣的罵他
人家不道歉,叫你去報警,他願意給警察抓
於是你就開始揍他,揍到他倒地不起,再交給警察上銬
(但這件竟然是警察在做的..完全不反抗的人也把他揍一頓再說)
作者:
meegan (bj4)
2014-03-25 16:16:00唉 你可以跑的...幾點就說要驅離了 硬是不走逼到對方用激烈手段 再怪對方不是 這麼不會保護自己 唉
那如果有人說 "欸 我要打你囉 我幾點要打你囉"你還不走的心態是?
作者:
meegan (bj4)
2014-03-25 16:18:00立法院那群至少還可以稍微保護自己 笨到衝行政院被打難過的是誰? 傷心的是誰? 受傷的又是誰?
警械使用條例可以去看一下 構成傷害 真拼啊(台語)
樓上 看來以後我先用喇叭叫江出來 喊個幾聲再衝就合法啦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4-03-25 16:22:00台灣法律不接受安樂死 所以這還是違法的(?)
以後女孩板鬧板的講不聽就拖去旁邊槍斃好了 講不聽嘛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4-03-25 16:30:00你說 除了打人之外 還有什麼方式可以驅離酸民跟26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4-03-25 16:31:00水桶了會解桶 請走會再回來
作者: gin961511 2014-03-25 16:33:00
看了前幾樓講的話真心想笑阿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3-25 16:38:00這就像一個人在ptt上故意引戰嘛,版主給他水桶ok,但不代表版主可以給他水桶還外加把他的私人資料全部公佈給大家看啊。這跟有沒有警告有什麼關係啊,不理解一堆人在鬼打牆什麼XD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3-25 16:40:00入侵人家家裡,美國影集常看到的是主人拿槍直接殺掉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4-03-25 16:51:00闖紅燈 > 警察直接開槍擊斃他這就是昨天的流血世界的感覺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4-03-25 16:52:00流血事件
學生不是不知道軍隊開進來,只是不相信軍隊真的會開槍。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7:11:00
請問是怎樣的思考過程會下"不相信軍隊真的會開槍"的結論?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4-03-25 17:28:00推你啊~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7:30:00
都帶槍進來了...不就代表很有可能開槍嗎?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3-25 17:30:00你跟沒有法治概念的人講這些,他們是聽不懂的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4-03-25 17:35:00看完警械條例就知道百分之百過當了 因為裡面有把比例原則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4-03-25 17:36:00寫進去...
笑死,你看到臨檢的警察帶槍,你會覺得他可能開槍打你?
作者: maggie821231 2014-03-25 17:36:00
推
作者:
kame0407 (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 =)
2014-03-25 17:38:00推,很清楚的立論
作者:
kame0407 (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 =)
2014-03-25 17:41:00簡單來說就是學生或許以為鎮暴那群會用抬的或是拉的方式驅離,只是沒想到...
A犯了錯 B為執法人員要去逮捕A 不代表B可以用不正確的方式逮捕A
作者:
sinyun (sinyun)
2014-03-25 17:54:00推
作者:
cc156 (總是開心)
2014-03-25 17:56:00樓上說得好,別人錯不代表自己也可以犯錯。那政府先錯,學生
作者:
cc156 (總是開心)
2014-03-25 17:58:00也不該違法佔領政院。大家是否都兩套標準
這也是兩件事 學生在衝進立法院前已經從ECFA那時就不斷在體制內提出訴求 警方有試過各種合理手段才動手嗎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4-03-25 18:01:00把政府跟人民放在同條線上就很怪吧 資源強度根本不同
作者:
cc156 (總是開心)
2014-03-25 18:02:00不是舉牌,又先告知要驅離了嗎?
我是指驅離手段 還是他們有說你再不走就用警棍打你?
整個國家被帶向毀滅嗎? 就政府的角度來講,人民是錯但是就國家的角度來說,人民是對的。
= ="" 不知道是不是針對我 我是回應CC156對於"錯的事情不應該用錯的方式處理之"的論述回應 並不是說學
生就法律層面沒有錯。 至於警察暴打學生這個議題,不
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是錯的。 國家和人民無法概一而論說錯 政府與人民無法概一而論是由於權力地位不對等
作者: megu9988 2014-03-25 18:27:00
推
沒把我的所有推文看過一遍就用很衝的語氣回應 = =""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8:37:00
回E大 天安門和臨檢的場合及氛圍截然不同 如何能比較呢?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8:38:00
不過如果今天是"軍隊開坦克車"來臨檢 我也覺得很可能開槍@@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8:39:00
台灣的臨檢警察帶槍 我認為比較像是要保護他們自己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8:40:00
回歸正題 所以是因為手無寸鐵 因此認為對方不可能開槍?
那是因為大家對於這個國家的法秩序還有信任,沒料到執法人員自己卻無視法規。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8:43:00
原PO請勿扭曲和渲染我的意思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8:44:00
我的問題只在於詢問"思考過程" 並沒有下任何判斷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8:46:00
另外謝謝s大的回答 我可能比較傾向看裝備猜測對方的目的
arg這位朋友,如果你認為今天人民開始不相信軍警,這個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8:49:00
其實我不認為台灣人民"在今天之前"有多相信軍警能保護自己
推,我也覺得警察依法行事,但是執法過當,入侵行政院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8:50:00
剛剛s大已經解釋讓我理解了 非常感謝他~
有參與過強致驅離現場就知道鎮爆警察出來就要有心裡準備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8:54:00
原PO你所說的民主我想其實大家都了解 是你認為我們不了解
選擇行政院出現 就該評估自己可能遇到的情況能不能承受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9:02:00
縱然是雙方都有錯 但革命本來就不可能不流血....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9:03:00
不過今天假使學生是和平的被驅離 幫學生講話的人就更少了
作者:
cc156 (總是開心)
2014-03-25 19:04:00s大,我沒有說警察暴力是合理合法。你誤會
只是回你:政府有錯,學生是否可以佔領行政院 這一段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9:21:00
說不定學生其實也沒那麼天真的在期待警察合法執勤但是抗爭的心意更堅定 所以就算有被打的心理準備也不離開
作者: argyle 2014-03-25 19:23:00
然後政府和警察都會被譴責 原PO怎麼不把學生想的聰明一點?
在場不聽勸離開等同反抗 不管你行為是啥(警方驅離時立場
X只是就看處理你的人下手輕重了 這你坐下前應該要知道的
支持到立法院不贊成到行政院的行為 但看到大家被逼著相
3殺也覺得很難過 不是硬要說誰對錯 而是事情有太多立場可
作者:
olp123 (ok)
2014-03-25 20:57:00原po就只會看小問題 在那詭辯重點在於入侵行政院的行為 是否可等同叛亂
作者:
olp123 (ok)
2014-03-25 20:59:00行政院是國家的心臟 癱瘓行政院 等於影響全體國民的生活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臉頰)
2014-03-25 21:38:00建議樓上可以看一下馬英九違憲應如何處理
作者: ccc3347 (瓜兒) 2014-03-25 21:58:00
本來就不該去行政院的 警察制暴但他又硬不走只能暴力方式
作者: jklbnm (花的姿態) 2014-03-25 22:18:00
推 敬佩你還願意回應跳針文
推原po,照某些人的邏輯,只要有配鎗加警告,你闖紅燈
作者: argyle 2014-03-25 22:36:00
樓上舉例很妙 所以你被舉槍警告不准闖紅燈 你還是會闖?
作者: zzxxcczz 2014-03-25 22:52:00
譴責暴力血腥鎮壓
作者:
any7866 (百万)
2014-03-26 02:25:00只講法律的話 鎮暴警察可使用暴力的認定範圍跟一般警察不一樣 他是個特例 這也是為什麼沒有律師跳出來說這次下驅離的命令違法 只能說在情上有嚴重瑕疵
作者:
any7866 (百万)
2014-03-26 10:15:00律師提告會引用法條,說明違反什麼法律,可以的話也麻煩貼訴狀上來,就會知道是違反什麼了。網路上有篇警察寫的二分法文章,可以參考一下。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3-26 22:41:00有人入侵你家賴著不走應該真的可以揍他然後主張正當防衛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3-26 22:43:00打成重傷很可能會有問題 但沒有致傷又有警告的話 應該真的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拿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跟你家來比 根本XX比雞腿 亂比一通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3-27 23:21:00假如沒有可比性 原po一開始就不必提 既然私宅被入侵打人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3-27 23:22:00違法 你會說今天警察錯 私宅被入侵打人若不違法 你還是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4-03-27 23:23:00會說警察錯 那我就不知道拿私宅被入侵比喻要幹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