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想知道 問去行政院明明就不合法的人
心裡是覺得 其實去立法院才是合法嗎?
若說去了立法院 沒被驅離 去行政院 被警察打 = 誰叫你要去行政院 你明知不合法
這樣不是結果論?
兩個場地 會有學生佔據的理由都是為了要退回服貿 反黑箱程序
也都是採取公民不服從的身體抗議(我先不提有部分人士的確較激動)
若是因王金平准許而江宜樺不准許 來說去待在立法院就好幹嘛要去行政院
是否倒果為因 若這之間的邏輯有錯可指正我
學生參與公聽會沙盤推演>30秒過關>佔領立院希望得到回應>和平抗議>馬江無視>
回應跳針>佔行政院
若只是說學生佔行政院不合法 那我不太懂這跟立法院的有什麼不一樣
差別我想是在於 王與江的態度 以及事前是否做過佔領計畫
我覺得政府應該要負起責任讓所有無論多數及少數人都知道 而不是只說這一定是好的
就想全盤推掉抗議者的訴求 不是本來就會逼得原來和平在場的某些人群起激昂嗎
雖然有人也提到說 去抗議的人就是多數嗎?
那我更想知道 為什麼真正的多數人要放任他口中的少數人去抗議?
為什麼不出來說我才是多數 我跟他們不一樣
從這個問題 不就很明白 想事後諸葛 坐享其成的人 說得有多麼輕鬆
現在馬英九已經願意對談 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傷 為了政府的獨裁政策虛耗在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