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又來啦
在看了很多不懂法律的朋友們各種詭異荒謬的言論後
說實在的,如果思考是人活著的證明,那我很懷疑我是不是在看一群殭屍的推文
所以我決定來貢獻一下我所知道的法律常識
一、攻佔行政院算不算叛亂?
我想這種時候應該要用刑法100條的內亂罪來檢視
刑法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
民眾有"意圖破壞國體"嗎?他們並沒有宣稱要改變國體為君主制吧?
有"意圖竊據國土"嗎?他們佔領以後也沒有宣稱行政院那塊地成為誰的領土啊
土地還是歸中華民國
有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嗎?沒有啊,憲法不就安安穩穩的在那邊嗎?
顛覆政府?從頭到尾民眾就沒說要覆滅中華民國。
所以,我看不到有叛亂的影子,這也是為什麼政府沒有出動軍隊
因為這樣程度的行動還稱不上革命或叛亂
你覺得能給民眾安上叛亂的帽子,政府會不安嗎?
政府都沒說了,你在那邊亂甚麼?
二、民眾自己違法在先,有甚麼資格抗議警察違法?
各位,我們是不是法治國家?
(雖然我覺得已經不大是了,但勉強還是讓它及格吧)
是的話,每個人都有守法的義務,不管是民眾還是警察
警察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諸多法律在規範,無論如何,不管民眾一開始違法是多麼惡劣
只要警察執勤的時候,他有比毆打更不侵犯人權的手段可以用,那他就必須要選擇那個手
段,除非那個手段已經不足以達成目的
簡單來說,就算我今天在街頭隨機砍殺100個人,把每個人都砍到不成人形、內臟亂噴
連小嬰兒都不放過
但警察來的時候我把刀一丟就地趴下毫不抵抗,警察還是不能扁我,只能把我上銬帶走
警察要是揍我,我還可以告他執法過當,搞不好可以拿國賠
也許你強烈的道德以及高尚的情操無法接受這樣的事
但不要忘了,這是法律規定,而法律從來就不是拿來報復的工具
很多人不是一直講惡法亦法嗎?那就算這個法律超級保障殺人魔的人權,你也只能接受啊
如果你覺得警察可以不用遵守的話,那你跟你口中不服法的暴民有甚麼兩樣?
不爽嗎?去抗議啊,記得申請路權,讓政府幫你規劃好整個行程
三、比例原則?我覺得警察打人沒有不符合比例原則啊
不要說很多律師跳出來罵了,我認識的司法官私底下也在罵
而國內有名的法律學者很多都同聲譴責過當,想吃腦補腦還會被碗豆打爆的小殭屍啊
你是研究法律多久了?
搞不好比例原則這幾個字你還是這幾天才知道的咧
雖然說不要過度相信權威,但相較之下,不相信這些專業人士,難道要相信你啊?
四、在美國....(以下省略1000字)
我們不是美國。
不管你再不爽啦,法律現在就是這樣定
白紙黑字寫在那邊,你再怎樣跟我訴諸道德或事理也沒用啦
就像某些順民說的,有道德有良知,也不能違法啊
不爽?去修法啊,去選願意修的立委啊,去走體制內的方法啊
今天立法院或行政院那群人是等不了了,甘願冒著違法的罵名進行抗議
該被捕的也被捕了,日後有刑責的也跑不掉
你有種這樣做嗎?
沒有的話,你就乖乖接受法律的規定不就得了?
法律就規定佔領行政院是違法的,但是警察驅離不依照比例原則,也是違法
沒有甚麼警察做得好,暴民活該這種充滿正義情懷的屁話啦
我今天是站在法律面進行分析,不是民眾情感或道德
要反駁的,法條找出來,白紙黑字的反駁,證明你有在思考
不然,我庭院的碗豆對殭屍可是不留情的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å‰çš„地æ¿é‹ªæ»¿)
2014-03-26 01:59:00推你 立院裡的人不是等不了了 是來不及了QQ
作者:
cc88 ( )
2014-03-26 02:01:00長知識!
作者:
heaven5 (朵力)
2014-03-26 02:02:00推!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4-03-26 02:06:00你第一段好酸啊 可是我笑了 XDDDDD
重點是美國揍了以後賠個好幾萬鎂啊 要不要比照辦理?
作者: mitsururan (小雨) 2014-03-26 02:20:00
推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4-03-26 02:26:00地方的向日葵需要陽光
作者:
vovyoy (發又)
2014-03-26 02:28:00比例原則應該高中教的吧?竟然有很多人不知道這不符合比例
作者:
vovyoy (發又)
2014-03-26 02:29:00硬要一直說警察是正當執法...
比例原則是近幾年才放入高中教材,很多人是讀三民主義
作者:
vovyoy (發又)
2014-03-26 02:30:00好吧!抱歉!還真慶幸四五年前讀高中的人都有學到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3-26 02:33:00
原PO好帥>////<
作者: tigjhyij (沁天) 2014-03-26 02:34:00
推。另推第一段默教授名言ww
其實在歐美 也有警察過度執法最後被火掉外加賠償的案例超級不能理解台灣警察為何可以痛下殺手
作者:
jtwoj2 (かしゆか可愛い)
2014-03-26 02:43:00支持逮補違法抗議群眾和懲處執法過當的警察 實在不懂吵這些吵那麼久是想幹嘛 戰這個根本在模糊服貿焦點
入侵行政院違法是一回事,部份警察執法過當也是一回事
我要用噓的XD 因為比較明顯 公民不服從常常也是帶著這
有人覺得打成那樣叫情有可原,當然知道鎮暴不會很和平
作者:
HUANnn (桃園祖賢)
2014-03-26 02:55:00只能推了
但有必要打成那樣?就說是老鼠屎警的偏差行為,難道闖
了就得死~過度攻擊犯人都會被說了,遇到這種的過度執法
還嘲笑別人怕競爭,一副自己有競爭力死的都是別人嘴臉
作者:
v320i (‧"_"‧)
2014-03-26 03:05:00很多人真的還是被霉體牽著走 毫無獨立思考的能力
作者:
hsin627 (欣)
2014-03-26 03:17:00推!!
作者:
pobby920 (ann_pig)
2014-03-26 03:20:00推
作者:
whysoda (紅茶蜜絲朵)
2014-03-26 03:27:00推!!!!!!!!!!身邊超多人跟我說在國外早就被怎樣怎樣了
作者:
vovyoy (發又)
2014-03-26 03:28:00我覺得再怎麼說有些人就是說不通啦...回自己的文回到滿無奈
作者: shuilu (牛牛) 2014-03-26 03:32:00
庭院的豌豆XDDDDDDDDDDDDDDDD
烏克蘭還不是被全球圍剿到全體警察道歉,國外就這樣啊
服貿支持者還把美國警察打人做成影片放在YOUTUBE歌頌勒
作者:
jtwoj2 (かしゆか可愛い)
2014-03-26 03:38:00屙 也不是所有支持服貿的都這樣想吧
天真無知以為大陸人全智障,自以為有競爭力能賺人民幣
作者:
jtwoj2 (かしゆか可愛い)
2014-03-26 03:42:00你後面那句話有失公允喔 你身邊是不代表都是啊
稍微有點智商的就知道服貿不能簽,服貿支持者全腦殘阿
支持會讓自己損失很大的條約,抱歉我找不出更適合詞形容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4-03-26 03:48:00
lion請冷靜 不要製造對立!!
作者:
jtwoj2 (かしゆか可愛い)
2014-03-26 03:49:00屙...講話是要負責的 如果沒有依據和證據都是空話
好吧,或許有服貿支持者只是無知不思考或是被媒體誤導
作者: maliciously (惡意之刃) 2014-03-26 03:52:00
推默蒼離(?)
服貿真的帶來很多學習,尤其是面對支持服貿者時的包容
我自己也曾經是腦殘,被媒體洗腦以為阿扁貪汙該被關...
之後在八卦版看到阿扁文,看到特偵組教唆辜仲諒作偽證
雖然看到支持服貿者很氣,但坦白說誰沒被媒體洗腦過...
作者: YamSeaisme (YamSea) 2014-03-26 04:13:00
推!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3-26 05:50:00推
作者: musiclife421 (Dreamer) 2014-03-26 06:01:00
love you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4-03-26 06:55:00揪出警察中的老鼠屎更是為了維護警察執法的正當性
作者:
wlmily (小羽)
2014-03-26 07:10:00推
作者:
Lachelt (給小狗一塊餅乾)
2014-03-26 07:35:00推
作者:
suri1017 (Kathy)
2014-03-26 08:25:00推
作者:
huahae (格子控)
2014-03-26 08:27:00推
作者:
Vivian426 (To be or not to be)
2014-03-26 08:30:00推!
作者:
dnoteb (法å¸ä¹‹è·¯æ°¸ç„¡æ¢ç›¡..號:)
2014-03-26 08:50:00不要這樣~還有人推我文說 鎮暴警察是特例..那騎警隊可不可也因為是特例 所以學習牛仔套人的方式,來抓壞人 我們就不
作者:
dnoteb (法å¸ä¹‹è·¯æ°¸ç„¡æ¢ç›¡..號:)
2014-03-26 08:51:00得而知了XD...我快被一堆謬論給笑死了...原來臺灣這麼多殭屍...我還真是領教了XXXD
就算講的再有道理 還是有人聽不進去的 讓他認清等於逼他違背他的信念 有些人就是不願意承認他的選擇是錯誤的
作者:
nini307 (阿豆個啵)
2014-03-26 09:21:00推
作者:
Islo (艾伊)
2014-03-26 09:32:00有些人嘴巴講法治,腦子卻還活在古代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3-26 09:35:00推XDDDD 我們不是美國害我笑了XDD
作者:
ichib (chibo)
2014-03-26 09:47:00推~~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3-26 10:09:00豌豆XDDDDDDDDDD
作者: imfeather (阿貴) 2014-03-26 10:22:00
推
作者:
gua92 (Gua)
2014-03-26 10:42:00推~~長知識
作者: moka (±3) 2014-03-26 11:15:00
想吃腦補腦還會被碗豆打爆的小殭屍 XDDD 講的太好了
推!!!!最近解釋到快爆氣 真的一群腦包不懂法還鞭違法
作者:
isching (靜靜)
2014-03-26 11:26:00推!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4-03-26 11:33:00哆啦a夢辯證法 廢除死刑廢除內亂罪
作者:
treiss (獅子座女孩)
2014-03-26 11:41:00推!稍唯有唸過法學緒論這種基本的就知道了,況且沒人說進入行政院的學生"無罪",那些鬼打牆的一直跳針說無視犯罪行
作者:
treiss (獅子座女孩)
2014-03-26 11:42:00為,解釋半天都沒用..就連立院內部學生都做好結束後要受法律制裁的準備了,我們哪裡覺得他們是無罪的...囧
作者:
rk5109 (å°æ»·è›‹)
2014-03-26 11:59:00推!!!!!
作者:
ral429 (計畫之外。)
2014-03-26 12:02:00帥阿老皮!這位葛格有開放臉書追蹤的話記得讓我加一下>v<
作者:
ral429 (計畫之外。)
2014-03-26 12:04:00喔喔我說看到腦殘的邏輯簡化小殭屍才要覺得國體堪憂阿ORZ
推這篇!!順帶一提,美國警察打完人後會吃上訴訟,也會被罰,有的甚至會國賠。支持警察像美國那樣打的,要不要幫忙出罰的錢啊!
作者:
gachen (摳比)
2014-03-26 13:09:00推! 說的真好!
作者: thevines 2014-03-26 13:13:00
推 那些人(?)只剩下"自己違法在先"這招 還有什麼
作者: shuwei (will decides destiny) 2014-03-26 14:09:00
推!!!
作者: meto (meto) 2014-03-26 14:13:00
推~
作者:
rup4 (蔻妮)
2014-03-26 14:46:00樓上你嘛幫幫忙 是有人先開始說 國外都怎麼鎮暴的 學生只是這
作者:
rup4 (蔻妮)
2014-03-26 14:47:00樣就喊痛 才會有人反駁說 那就去看看國外是怎麼抗議的 不要再不要在這裡顛三倒四 倒果為因
作者:
moonelf (逢時)
2014-03-26 15:07:00殭屍們,準備好用臉接碗豆了嗎?
作者: wateryou (水泥) 2014-03-26 15:26:00
中肯好文
作者:
cbwei (wei)
2014-03-26 15:49:00原po霸氣
作者:
helloer (哈囉兒)
2014-03-26 16:02:00推妳啊!!!!!!!!!!!!
作者:
Hachiko (櫻桃小口帶把刀)
2014-03-26 16:11:00奇怪我看live怎麼聽到說要廢除憲法
作者: supersupport 2014-03-26 16:47:00
推喔 有人惱怒了
作者: psychepsyche (島嶼天光) 2014-03-26 17:17:00
推
作者:
Hachiko (櫻桃小口帶把刀)
2014-03-26 20:37:00不要惱羞嘛~我是來討論的 我也會懷疑我聽錯了阿~
作者:
Hachiko (櫻桃小口帶把刀)
2014-03-26 20:39:00還像還有革命什麼的欸是不是? 講到革命大家都很High唷
作者:
Hachiko (櫻桃小口帶把刀)
2014-03-26 20:41:00我還以為要見證中華民國結束了勒
作者: imfeather (阿貴) 2014-03-26 20:41:00
補推 占領違反 但是警察真的太超過
作者: imfeather (阿貴) 2014-03-26 20:53:00
法
作者:
Hachiko (櫻桃小口帶把刀)
2014-03-27 00:01:00不是人云亦云阿 我開live親耳所聞親眼所見欸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4-03-27 00:13:009.2的邏輯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 原PO又何苦對X彈琴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4-03-27 00:29:00原po戰力強大推~這些人臉不腫嗎?
作者: QQDoOR (反反反反反反...) 2014-03-27 04:46:00
打臉囉( ̄? ̄)好響
作者:
a211514 (APO)
2014-03-28 19:51:00有人討戰不成反類犬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