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家裡十幾年的員工偷客戶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09:55:08
以下絕對不是拍拍文
原PO請慎入
※ 引述《numb0327 (阿毛)》之銘言:
: 標題: [難過] 家裡十幾年的員工偷客戶
: 時間: Sat Apr 26 21:33:54 2014
: 我看了許多回覆
: 我今天上來PO文,是因為家裡發生了巨變
: 覺得很受打擊
: 上來取暖,並尋求解決意見.....
: 僅此而已
: 我心情已經夠差了......
: 我不想也沒那個心力和酸民們爭辯
: 謝謝,可以了,停了
: 不要再爭了
: 我只想要我們家恢復往常一樣
: 其他的我不想管了
:
坦白說 就做生意來講
這不算巨變
甚至幾乎可以說是必然
人心本來就難測
如果真的這十幾年來經營的那麼好
要拉客戶沒有那麼容易
客戶本身也是有忠誠度的
雖然大家都想撿便宜
但還是有客人願意多花錢買保險(找熟悉信任的人做)
:
:
: 文長......
:
: 如題
: 從上個月就開始覺得我們家師傅怪怪的
: (我們家是賣飲水機的)
: 動作特別的慢
: 然後這1年來,我和我哥不在家的時候講話的態度也越來越怠慢
: 他以前講話都很客氣,是個很老實的人(表面上)
: 然後也在我們家做了10幾年(從他23歲開始)
: 從我國小三年紀的時候到我現在大二
: 我們家的人也都把他當家人
: 我和我哥也都叫他哥哥
: 這1年來整個人都變了
: line也不讓我媽+他(單純聯絡公事用)
: 後來我媽在他車上(我們家準備的公司車)裝gps
: 發現他不是工作太慢
: 是他做完之後就會回家休息
: 然後跟我媽說他做不完,趁機偷懶
: 偷懶就算了
: 今天我們家的客戶打電話給我媽說
: 我們家師傅去修理機器時,把我們家貼在機器上的貼紙撕掉
: 然後貼他自己的電話
: 告訴客人說我們家東西很爛
: 以後機器有什麼問題找他就好了
: 似乎是想自己開店
: 傻眼......想離職去開店沒關係,可是還打壞我們家的商譽,搶我們家的客戶
基本上顯然這個人有問題
可是在你家做了十多年
現在才出問題的話
一定有些地方是你們沒有想到的
換句話說 如果今天你是那位員工
為什麼會想離開做那麼久的環境
甚至還講老東家的壞話?
如果真的要出去獨立門戶
這種行為搶不到多少客戶的
甚至會引起客戶疑慮
既然他行為出現異常
有沒有在發生初期就去了解狀況?
發生偷懶的時候 有沒有直接切入了解?
"最近表現不好喔~~~
家裡有出狀況嗎?有事情煩心嗎?"
如果妳們連這樣直接詢問的情誼都沒有
請不要說妳們對員工有多好
或是把員工當家人
颱風天所有人到公司幫忙不見得是自發的
有時候只是會考量在公司處境而出現
:
: 我們家在宜蘭地區開了15年左右了
: 我們家的東西都堅持不用水貨
: 修理飲水機的功夫也是累積了10幾年的
: 宜蘭地區的特力屋飲水機的修繕也都是外包給我們家
: 價格也都比別人便宜
: 以前在宜蘭地區我們還是國際牌唯一的總代理
: 以誠信和價格公道出名的
: 現在被他一搞
: 我們家整個都亂了
: 師傅又要再找新的
: 而且很多人會修水電,但是卻不太會修飲水機...
:
所以基本上你們家是安於現狀
覺得大家都不會跑嗎?
這樣做生意很危險吧
人心思動
現在的社會已經不像以前大家願意跟著老闆做一輩子
如果老闆手上沒有任何變動備案
那真的只要一顆炸彈就大亂了
: 現在我們全家心情糟透了
: 爸媽年紀都不小了
: 還讓他們心情這麼差
: 覺得很心疼.....
:
: 想問有什麼法律上的解決途徑,或者當物之急的解決方法
: (我媽是說一家一家拜訪客戶,天阿,不曉得到底該跑幾家...)
這是正確的
甚至我覺得 這件事情老闆本來平常就應該做
了解一下自己員工到客戶端的服務狀況
顯然妳爸爸媽媽平常多少也有和客戶的聯繫
客戶才會反餽這個員工的狀況給妳爸媽
跑客戶是做生意的基本
做生意老闆如果只坐在公司處理庶務,那才叫奇怪
: 然後今天接到媽媽的電話真的好心痛
: 在我們家待了10幾年,看著我和哥哥長大的員工居然背叛我們家.....
: 唉真的有難過到.....
遇到這種事情心情差是必然的
可是說真的 在版上討拍並無助於妳父母處理此事
鄉民們的拍拍也不會讓妳心情變好
反而是妳應該學習怎麼處理這種事情
甚至成熟一點幫忙父母處理
而不是PO文上來沒有得到預期效益就說版友是酸民
坦白說
推文裡面其實有蠻多妳們家後續如果要繼續經營需要思考的點
經營生意如果只會怪別人 那永遠都會有問題
原PO應該也還沒有工作過
所以更無法設身處地去想一個員工的處境
除非這位員工是蓄意而且城府夠深
不然改變都是有軌跡的
老闆有沒有在初期就發現
這是考驗老闆功力
每個老闆都必須經過這樣千錘百鍊的爬上來
如果原PO家從未經歷類似狀況
只能說妳們家很幸運
反而因為這樣失去風險承擔及應變的能力
這對經營生意來說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這位員工用這樣的方式想帶走客戶
坦白說我是覺得沒那麼糟糕
因為客戶跟著員工走的機率不見得那麼高
老闆多跑一陣子 勤勞一點聯絡客戶
其實就可以穩定下來了
如果今天是個強而有力的業務
客戶是自發性的跟著業務跑
那危機才大咧
反而這是暴露內部管理的問題
這才是應該要思考處理的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07:00
搶客戶是還好因為這只是個人道德問題以及手段卑劣程度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08:00
但是撕下東家貼紙換上自己電話 背後中傷東家這就已經簽扯到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09:00
法律問題 學徒出師開店跟師父競爭又不是沒有 但是這種人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10:00
用這種下流方式 情理法都說不過去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11:00
就算手段卑劣又如何呢?目前公司就是面對客戶危機,重點是先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12:00
穩住客戶,商場上卑劣的例子可多了,這種手法只能算下等而已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14:00
人心以及手段法律管不著 但是實際違法的情況閣下也是一派輕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15:00
鬆看待? 利用公司資產圖利自己且誹謗公司 最好無法可管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16:00
說實在的,走法律途徑只是要給對方教訓而已,對業主本身來說也是曠日廢時,就算贏了又怎樣?叫他去把貼條全部撕掉?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17:00
T大不知道有沒有當過老闆,事實上這種用公司資源利自己的人太多太多了,最終還是要回歸到本身管理問題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18:00
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無法可管,也沒有說不可循法律途徑但走法律途徑對業主本身並沒有多大助益,甚至反而影響客戶穩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19:00
定度,這公司為什麼會有訴訟?內部有問題嗎?真的跟那個員工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20:00
講的一樣?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20:00
1內部管理出問題要解決 2牽涉法律層面的也要解決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21:00
HTC因為內部間諜把設計圖賣給中國 鴻海高層收回扣 實際損失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22:00
都遠大於提告求償但還是要告 為何? 因為制度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24:00
用公司資源遊走灰色地帶圖利自己以及關係人很多 但是往往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25:00
都是公司本身缺乏良好內控跟制度使然 不是公司沒告妳 就代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26:00
表可以合法這樣做 當然貪小便宜公司對其睜一眼閉一眼也有
作者: chiachikusa (kusa)   2014-04-27 10:27:00
推這篇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28:00
T大講得並沒有錯,但大公司與小業主在資源有很大的差異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29:00
再好的制度跟管理 要是刻意忽略公司內的腫瘤與陳痾 而不有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29:00
HTC的案件是一定要告,而且非告不可,但HTC有那樣的人專門處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30:00
理所有法務案件,也有足夠的銀彈去打,但小業主沒有那樣的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30:00
但是好過最後進棺材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32:00
我們公司之前也出過人員包,要告我們其實不見得會輸,但後來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33:00
放棄的原因,就是我們沒有那麼多的人力和資源以及銀彈為了這個事情這樣弄,學到最真實的教訓就是我把勞基法全部看過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33:00
中小企業主要在有限資源做好內控以及ERP 如何Z>B 或許才是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34:00
甚至去上課更了解一些權利義務,小公司本來就沒制度可言,告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34:00
這些企業主在努力擴展業務時 應該好好思考的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7 10:35:00
不過坦白說,我真不知道那位員工的行為可以用哪條法告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35:00
同意 因為大部分的中小企業毫無規章制度可言 都是創業者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36:00
以一人(家族)之力治理管控公司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4-27 10:38:00
背信 不當得利 誹謗 業務侵占 還是有的
作者: kotani (kotani)   2014-04-27 11:50:00
作者: seadog00 (你為什麼要說謊)   2014-04-27 11:54:00
作者: lave70   2014-04-27 22:10:00
這邊也很實際......老闆可以努力的部分
作者: juice951 (風的旋律)   2014-04-28 00:00:00
ts1688舉的罪名幾乎沒辦法告,有些罪名根本沒關係
作者: lave70   2014-04-28 00:43:00
要有確鑿證據吧 ...除非有影音 有些是主觀因素很難蒐證
作者: numb0327 (阿毛)   2014-04-28 11:04:00
謝謝你誠心的建言,我會和我父母討論的謝謝
作者: howdonc (老地方)   2014-04-28 23:43:00
自己的企業自己救。核心能力被人掌握,他不拿翹誰拿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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