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19:20:43剛好你說的員工
是我宜蘭同學的長輩
他的說法是老闆......嗯嗯嗯
當然他一定會站在他的立場
所以我也不認為他一定對
還是要比照雙方的說詞
所以你只要回答我三個問題就好
1.薪資福利怎樣?把詳細數字po出來給大家公斷
可能你們家覺得優厚的待遇 在板友心中很苛刻
2.你們家有沒有替他勞保?有沒有故意低報?
3.你們家有沒有按法律規定 每月提撥最低下限的勞工退休金?(不是勞保費 兩個不一樣)
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客觀的證據
你既然發文了 就至少提供可以判斷的材料
交給板友審視誰對誰錯
我想這樣大家都沒有話講
作者: heekyu 2014-04-27 19:31:00
呼還好我雞排買好了 (坐)
作者:
awyw (你又知道了是專門為乾肌 )
2014-04-27 19:38:00有掛有掛? (拉板凳)
感覺原po還沒有介入家裡事業,單純就父母講的話深感氣憤,真的只是來討拍的,我很期待這事真相大白。
作者:
abububu (大膽刁民)
2014-04-27 19:40:00真的不能只聽一方說法~
待遇不好跟詆毀商譽是兩件事,如果你爆料的是原原po家的維修服務真的有問題,這才有意義,不然待遇好不好根本不是重點阿,待遇不好你可以跟人廣播他苛刻員工,但不能抹黑對方沒有做的事情
老闆給你的薪資福利你不滿意,你選的是a.跟老闆溝通 爭取福利 b.辭職 跳槽 c.跟客人說老闆的東西很爛!!!為啥會變成選c是對的阿XD
沒有要混為一談吧,只是原原po自己說對員工像家人一樣,所以才有人提出質疑呀!
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19:54:00勞保跟退休金是法律規定的哦
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19:55:00不是勞工要額外爭取的
作者:
ccu810 (babychu)
2014-04-27 20:02:00想知道推
作者:
adapt (  N)
2014-04-27 20:09:00推c大,兩者能混為一談嗎?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溫柔相待』) 2014-04-27 20:09:00
雖然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但是卻有因果關係....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溫柔相待』) 2014-04-27 20:10:00
真正怎樣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大家都會覺得自己委屈了
作者:
superyou (南科文樂爺)
2014-04-27 20:11:00某y 會出來跳針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4-27 20:11:00本來就兩回事阿...
作者:
hihilove (人以群分)
2014-04-27 20:12:00哇 有掛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4-27 20:12:00如果2.3違法 就依照程序來看要怎麼對付老板都可以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4-27 20:13:00或是要跟大家宣揚他們家對員工待遇有多差都行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4-27 20:14:00出去另開業也沒問題
作者:
babka (babka)
2014-04-27 20:14:00不是待遇問題吧,待遇不好也是自己選的,又不是被人抓住把柄硬做這份工的,除非資方刻意欺瞞,但出社會這麼久了,要玩這種手段等於不給自己留後路,真的很不應該
作者:
babka (babka)
2014-04-27 20:15:00後輩也不需要湊熱鬧把事搞大,對彼此都沒好處
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20:16:00如果2,3沒做到,就已經犯法了
作者:
hihilove (人以群分)
2014-04-27 20:16:00待遇不好是自己選的… 這句話聽起來好耳熟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溫柔相待』) 2014-04-27 20:17:00
如果員工自己也做得好,就算離開原PO公司,客戶自己也會判斷。但如果是散布不實<訊息,就很不厚道了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4-27 20:18:00對 違法那就去檢舉
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20:18:00什麼叫勞工自己選的,這樣以後老闆都積欠就好了
作者:
babka (babka)
2014-04-27 20:19:00所以資方有積欠薪資嗎?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4-27 20:20:00如果待遇差&違法就可以攻擊別人的產品服務嗎
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20:21:00不是薪資,是勞保勞退,有沒有只有當事者知道,不過文章沒提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4-27 20:21:00可以做出上面我講的三行 但他選擇抨擊原東家(攤手)
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20:24:00前提是資方的說詞都是真的,勞工有做那些事,但一定各說各話,所以才要他先解釋客觀的法定責任有沒有做到
作者:
wak (默艾)
2014-04-27 20:26:00若是真有詆毀商譽的話 的確是兩回事
作者:
wak (默艾)
2014-04-27 20:27:00老闆若不符勞基法 這是老闆的問題 但抵毀商譽的話 是另外的事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4-04-27 20:27:00東西是不是真的爛,誰說是抹黑,搞不好師傅說的是實話
作者:
wak (默艾)
2014-04-27 20:28:00最後很有可能兩方都有問題
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20:28:00不應該一面倒相信某方的說詞,但有沒有勞保,提撥退休金是可以很快驗證的東西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4-04-27 20:28:00現在抓住說原PO說師傅背信忘義,是真的嗎
作者:
babka (babka)
2014-04-27 20:30:00假使違反勞基法好了,總不能對方犯法自己也犯一些吧!我明白名譽商譽的重要,但今天事情已發生了,低調才是王道,各自做各自的打算比較有建設性吧!資方少報的,也可以協商逃回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4-04-27 20:30:00先說自己待員工如家人,勞退,勞保低報,原Po可信嗎
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20:30:00奇怪就是有人就先有成見,覺得就一定是勞工抹黑資方,人家說什麼就信什麼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4-04-27 20:31:00到底誰在抹黑誰
作者:
babka (babka)
2014-04-27 20:32:00資方少報的,也可以協商逃回彌補,畢竟長輩也掌握住不少公司客源
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20:32:00就是大家各說各話,但至少數字不會騙人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4-27 20:32:00原PO自稱待員工如家人,但是她的描述是這樣: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4-27 20:33:00對媽媽,我和我哥不在家的時候講話的態度也越來越怠慢。
作者:
atmove (大鐵)
2014-04-27 20:33:00抵毀商譽 也是其中一方說的 說像家人卻又低報 真的有點...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4-27 20:34:00看到這句話,應該回頭問:原本那位師傅是用何種口氣對老闆娘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4-27 20:35:00的呢?差別這麼大,會讓媽媽這麼在意說話的口氣?
作者:
phyka (will I)
2014-04-27 20:38:00明明人家是上來說老員工為了自立門戶不擇手段詆毀商譽,怎麼
作者:
phyka (will I)
2014-04-27 20:39:00每個人都在檢討老闆〝可能〞做出什麼不善待員工的事情導致員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4-27 20:39:00她的描述很奇怪啊。聽到奇怪的說法,當然會質問清楚細節,這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4-27 20:40:00些細節很可能是導致此結局的原因啊
作者:
phyka (will I)
2014-04-27 20:40:00基法,連證據都拿出不來就在幫員工護航,很好笑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4-27 20:42:00聽到怪異的故事,就要有質疑的能力。只聽一面之詞算什麼呢?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4-04-27 20:42:00因為原Po說詞矛盾,推論不可信,說待員工如家人,可是低報勞保,不給勞退,明顯將言論倒像背信忘義老員工,實在不值得同情
作者:
Forgotten (選擇遺忘才是自由。)
2014-04-27 20:42:00這不是護航吧。就原文"待員工如同家人"這點提出疑問
作者:
atmove (大鐵)
2014-04-27 20:43:00因為這篇的關住點是在說員工角度 如果是上一篇當然不會這樣
作者:
Forgotten (選擇遺忘才是自由。)
2014-04-27 20:43:00如果真的違法,那這點就自打嘴巴,其他也是原PO單方說法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溫柔相待』) 2014-04-27 20:44:00
其實,真的不是每個人都敢去告老闆的。
作者: miyamiiiii (『有生之年 溫柔相待』) 2014-04-27 20:45:00
而且我覺得大家討論,只是意見不同不需要扣上護航帽子
作者:
tsukiou (MOOOOOOOOOON)
2014-04-27 21:00:00推C大 待遇不好跟詆毀商譽是兩件事+1
作者:
Xmas (聖誕節)
2014-04-27 21:03:00根本就是故意把別件事拿出來講zZ
作者:
NewTV (新電視)
2014-04-27 21:11:00詆毀商譽也是一方說詞阿,但至少勞保勞退騙不了人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4-04-27 21:15:002.3沒有還敢說把員工當家人?? 實在太瞎了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4-27 21:17:00
好像有掛???? 老闆 雞排要切不要辣(拉板凳)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4-27 21:21:00
當原原PO說待員工如家人 事實卻不是這樣的時候 那該名
作者:
et803 (喵喵)
2014-04-27 21:21:00推c大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4-27 21:22:00
不過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啦 真相是什麼只有兩方最清楚
嗯 我覺得詆毀跟待遇是兩回事 但是因為這是網路 沒有
作者:
et803 (喵喵)
2014-04-27 21:23:00我同學家做生意的這種事很常聽到 不說人家差怎突顯自己的好
確實 如果發現跟原po說的不符合 那他的文打個折也是正常的啊 這種事情本來就要聽聽兩邊說法
作者:
Forgotten (選擇遺忘才是自由。)
2014-04-27 21:31:00現在原PO內容有待商榷,也有可能是他詆毀師傅啊。
作者: sadw 2014-04-27 21:31:00
到底是詆毀商譽還是陳述事實還有待釐清
作者: sadw 2014-04-27 21:32:00
原po也只是片面之辭
作者: sadw 2014-04-27 21:33:00
更正是原原po
原po不敢講出那位講了什麼話 因為怕被打臉被 你先回答吧
也如同czaritza大講的 根本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想抹黑
你講的長輩是幾歲阿?=_=他很早就來我們家,30初還蠻年輕的阿你認錯人囉
作者:
linyap (miche)
2014-04-27 21:52:00詆毀這個詞很難講喔,誠實說缺點也是詆毀的一種啊
作者: qwert5327 (明天) 2014-04-27 21:57:00
不管有沒有認錯人,new大提的都是基本的條件
作者: qwert5327 (明天) 2014-04-27 21:58:00
為什麼一直不肯說薪資呢....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4-04-27 22:00:00等不到的薪資和勞健保退休金~~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4-04-27 22:02:00原原po是在轉移話題嗎?30初也不年輕了吧,更何況只長對方幾歲,就成為對方的阿姨舅舅輩的情形也很常見阿
作者: skyofus (寧靜的貓) 2014-04-27 22:03:00
原原PO東扯西扯 就是不肯告訴大家他們家有沒有勞保退休金
作者: skyofus (寧靜的貓) 2014-04-27 22:04:00
員工就算自立門戶頂多是道義問題 但勞保勞退是法律問題
作者:
linyap (miche)
2014-04-27 22:05:00你不用管有沒有認錯,只要告訴你家的制度就好
作者:
superyou (南科文樂爺)
2014-04-27 22:05:00原原PO 一直逃避呀 指挑問題答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4-04-27 22:09:00說不定該員工沒有毀謗 只是說出事實而已
作者:
Voldemar (月亮代表誰的心)
2014-04-27 22:11:00雙方證人請出列(敲碗)
作者: lave70 2014-04-27 22:15:00
啊...要是認錯人就真的尷尬了...
作者: skyofus (寧靜的貓) 2014-04-27 22:15:00
要證實誰說的對很困難 但至少勞保勞退這些造不了假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4-04-27 22:15:002.3點出來澄清就知道有沒有認錯了(還是宜蘭都是沒有2.3?)
作者: lave70 2014-04-27 22:16:00
要是認對的話 那這幾點就很有參考性囉
作者:
linyap (miche)
2014-04-27 22:18:00宜蘭很多都是員工自己去工會保的,會主動保的老闆真少
作者: skyofus (寧靜的貓) 2014-04-27 22:20:00
原原PO自己說對員工就像家人一樣 怎麼可能不會依法保XD
作者:
qqmini (mini)
2014-04-27 22:28:00推C大+1
作者:
l8lcm (都敏俊)
2014-04-27 22:33:00(^o^)/ 世界真小,有這麼巧的事情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4-04-27 22:36:00剛噓了,來補推。要講大道理誰不知道,法律上當然不能混為一談,但是一定有因果關係阿。原原po一副自己家是全然的受害者,但真的是這樣嗎?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4-04-27 22:42:00雖然前面c大有道理 但老闆都不仁了 而員工不義了 不是很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4-04-27 22:43:00很剛好 講大道理誰都會 前提下是老闆沒有虧待 才講情義吧
作者:
lilika (灰灰)
2014-04-27 22:46:00害我想吃雞排
作者:
superyou (南科文樂爺)
2014-04-27 22:54:00原原PO 跑了
這篇N大的意思應該是如果連法律規定都可不遵守那原文所謂的"偷客戶"真實性也有待商榷囉? 是這樣嗎??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4-04-27 23:57:00就是網路上大家各說各話阿~ 真實性除非雙方出來對質不然誰知道阿XD
作者: juice951 (風的旋律) 2014-04-27 23:57:00
問過科法所朋友,偷客戶沒有違法,只有道德上疑慮
作者: juice951 (風的旋律) 2014-04-27 23:58:00
講公司壞話,能不能告成誹謗都有難度
作者: lave70 2014-04-28 00:45:00
沒錯 可能各說各話 比較確切的就是這篇文中列的 跑不掉
作者:
magilee (麻糬)
2014-04-28 01:50:00但願連2、3都有問題的公司可以通通倒光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4-04-28 05:18:00看前面一些板友一直替資方說話 再看這篇還真想笑
作者:
girlo (girlo)
2014-04-28 08:25:00待遇不好和毀謗資方是兩件事情,但是人性就是往往會混為一談例如:你這樣對待我,我要出去獨立門戶而且給你們好看!於是就出現毀謗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4-28 08:54:00
如果純粹的待遇不好就算了 這沒有違反勞基法嗎?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4-28 08:55:00
違法跟道德瑕疵不能放在同一個標準上來談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4-28 10:30:00若資方真的違反這些法令,那就是等於欺負跟他家十多年的師傅。不僅違法,也違背道德。
作者:
aceokp12 (Dionysus)
2014-04-28 20:13:00違法與道德瑕疵不能放在同一標準上+1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4-04-29 05:06:00都是they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