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xsu (絕望生魚片)》之銘言:
: 1.經當事人本人同意代寫代PO。
: 2.當事人也有PTT帳號,只是她不想被認出來,也沒有心力去發表文章,
: 但是她不想要再有其他女孩受害,所以希望由我來替她完成。
: 可以的話請大家在回文或推文時謹慎一點,拜託了。
: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某位女性朋友,在此稱呼她為A女,
: 是個平常坐辦公室打字,回家後接著唸書的上班族兼考生,
: 可能因為久坐、長期缺乏運動等等原因,
: 所以她有了痔瘡。
: 因此前陣子她去某間醫院看診,
: 然後在沒有親友陪同的情形下一個人給醫生診斷。
: 那個男性醫師一開始先是很正常的觸診,
: 但是在觸診的過程中他會有意無意的去觸碰女性私處,
: A女當時覺得似乎有點奇怪,但並沒有特別在意,
: 於是該名男性醫師食髓知味,再次要求A女進行第二次觸診,
: 這一次他就把手指一起放入A女的陰道和肛門裡。
: A女當下及回家後都覺得非常的不舒服,
: 但又怕懷疑錯人,
: 所以請我幫她詢問這種行為是不是正當的醫療行為,
: 經我私下詢問認識的國內及國外醫生後,
: 得到的結果一致都是:
: 1.除非是要一併診斷有無罹患癌症或者腫瘤,否則絕對不會把手指放入陰道,
: 那是無意義的。
你知道嗎?有90%的大腸癌,最早都被當成是痔瘡喔,
所以對於抱怨痔瘡的病患,考慮排除癌症方面的可能,並不是無意義的,
特別是當醫師在肛門指診時,有摸到什麼怪東西的話,
不再加做陰道指診,恐怕晚上睡不著啊~
只是觸診這個動作,醫師和病患看待的眼光,常常會不太一樣,
對醫師來說:
觸診便宜、快速、又沒什麼傷害,可是檢查效果不錯,
所以當然多多益善,甚至可以當成常規,
每個抱怨痔瘡的我都給他做一下,有做有保庇。
可是對病患來說:
觸診摸的地方很私密,很不舒服,
所以除非萬不得已,可以不做就盡量不做。
我想很多醫師性騷擾的疑雲,就是這樣來的,
因為醫病雙方對是否要作觸診的「門檻」認定,落差往往是很大的。
: 2.就算真的要檢測,事前也應該告知。
你前面也說了吧?醫師有『再次要求A女進行第二次觸診』,
所以我想不是沒事前告知,只是他做得不夠好,雙方的共識還不夠完全。
至於A覺得醫師有意無意摸他私處,或者食髓知味再摸第二次,
這感覺就很像是偷斧頭的故事......
: 所以我們已經確定這起事件屬於性侵案件,
為了閱讀方便,後面沒要討論的部分我就刪了,
只希望司法可以還雙方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