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幾天自己也想了很多
我能理解很多女性朋友因為單純看到我妹沒有拿到錢就很生氣、指著我開罵,
甚至還有人說我想藉此來釣魚,要一個一個抓出來提告、跟大家詐財,
我只能笑著跟大家說,我沒有那麼無聊,
我有健全的家庭、有正正當當的工作
我想我要做的就是以身作則、教育我妹
上次版上有對訴訟費提出質疑我有筆記,
今天跟我那位法律系的朋友的推薦之下,
跑了一趟法院的免費的法律服務諮詢意見,並且拿之前的存證信給他過目,
他幫我修改了一下,並且給我一些建議,主要是金額部分,
他說過去的經驗上,這種判決最後打下來金額都不會超過十萬,
所以我不該獅子大開口一次要求七、八十萬的天價,
只會讓對方覺得我來亂、我沒誠意,而且十萬以內可以不需要調解訴訟費
等於是免費的能用司法資源,算是非常便宜又划算
不然我繳的稅都不知道被國家用去哪!!
我把存證信的求償金額調整為九萬九千九百元
期限就訂為三個工作天內,如果沒有給我合理的回應,我就直接法院見,
一切訴諸法院處理
服務人員是說,這種超小錢的雞毛蒜皮事(雖然我覺得是大事)
通常直接用法院的調解就可以解決,除非幾次都調解不成才需要動到法官,
不知道這樣算好還是不好只希望之後不要歹戲拖棚
…(非我妹的新問題)
今天和女友為了這件事爭吵
臨時要和朋友做提告的最後討論,爽約了和她家人的母親節餐敘,
解釋了好多次她都無法理解
聚餐可以補,而且她媽媽也說沒關係了,但她就是氣到不行
只是個節日我臨時沒有出席,少讓商人賺我一個人的錢而已,
不懂為什麼她這麼氣
在事情這麼多的時期冷戰,我覺得她很不體諒我支持我!
女人真的是海底針
我已經訂好補聚餐的餐廳了,再冷戰下去實在沒意義
難道只有我不想吵架嗎?
大家認為這件事到底是誰的問題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