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網友告毀謗...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4-06-01 13:45:02
※ 引述《dears0530 ()》之銘言:
: 推 ameko34:這一定告的成 趕快掏錢和解 不然會被判刑 06/01 03:07
: → beyuki:哈哈,立場對了,對方就是訟棍喔,學會負責吧 06/01 07:19
: 噓 loxlox:呵呵 活該 用身體學教訓才是最快的 06/01 09:41
其他網友提的意見都很有用,
不過把自己的偏激凌駕於助人原則之上的,
忘記做人基本是哀矜勿喜反而見獵心喜的,
你得千萬要小心這種人。
善用google,找尋水桶記錄很有幫助,
當你看到洋洋灑灑的水桶記錄,
甚至訴訟記錄的時候,
這種人的發言基本上就不要放在心上,不會有任何實質幫助的。
大家也是,千萬得小心。不管網路還是實際生活都一樣。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6-01 13:46:00
哀矜勿喜,依法行政,洩洩指教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6-01 14:57:00
那個阿咩科不是到處討噓拿錢辦事的嗎?
作者: SemiAuto (半自動)   2014-06-01 15:14:00
作者: drowsy (卓熙)   2014-06-01 15:27:00
幾年前在母校發文討論網路發文應負的法律責任,被一大串推文留言「指教」,有些人推文已達公侮程度經警告而依舊未收回不當言論者,我直接提告追究。我雖非法律人,但也讀過一些法律,所以被提告追究法律責任都是「罪證確鑿」、死不認錯的人:)(以上推文留錯地方,抱歉)
作者: dears0530   2014-06-01 16:52:00
謝謝大家的建議!
作者: uromam (mamoru)   2014-06-01 17:14:00
不管以前有什麼紀錄 beyuki講的沒錯啊.....
作者: beyuki (我老了)   2014-06-01 20:17:00
(哈欠)我以前有啥記錄了,說實在的,自己說出什麼自己負責,罵出那樣的話還能護航,真是是非分明,好棒
作者: Ciddens (丸杷刃)   2014-06-01 20:21:00
科 有人心噓自刪了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6-01 20:23:00
立場錯誤,就是失敗,懂?
作者: beyuki (我老了)   2014-06-01 20:29:00
嗯嗯,反正立場錯誤就要被公開針對人肉、就是訟棍,也是啦,懂了,謝謝指教哦,開了眼界呢,哈哈
作者: Ciddens (丸杷刃)   2014-06-01 20:49:00
不過也不是每個人都是水桶公告一堆 你要引用推文最好引用清楚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6-01 21:15:00
不知道這篇再自嗨什麼,推文那麼多,只看到立場對就對?心中想什麼,眼中就看什麼,卻看不到很多人在罵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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