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因為個性不合跟前男友分手
我們是和平分手
所以還能當朋友
在一起的時候曾經答應過他 畢業找到工作時要請對方吃飯
他前一陣子先找到工作 已經請了(當時還在一起)
分手之後我找到工作 想說應該請他吃飯 就約他出來
他問我能不能趁這次吃飯復合...
還提議吃飽飯後像以前一樣去開房間
我當下拒絕了
但他仍然不死心 跟我說他訂了餐廳同時也訂了某家高級汽旅
他說我可以當天再考慮要不要去@@
老實說我沒打算復合 所以只想純吃飯
但我又不想欠他這一頓飯(當時他找到工作時請我吃很貴的餐廳)
請問我該怎麼應對呢?
1.明確的告訴他只是純吃飯 請取消汽旅預約 否則就取消飯局
(缺點是男方可能惱羞成怒就不讓我請了)
2.先跟他去吃飯 當天再堅決表示只是朋友 不去開房間
(這樣就可以請他吃飯 不用怕欠他一頓飯了)
還請板友們給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