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rning (Eva)
2014-06-16 11:31:50※ 引述《LINDAZON (Linda)》之銘言:
: 也有在法律版跟生活法律版PO文,不過還是希望能得到更多建議
: 故來女孩版PO
我剛好發生車禍八個多月可以來經驗分享一下
我是對方闖紅燈鑑定兩次都是對方全責
我右膝以下整個粉碎性骨折
躺了四個多月後撐拐可走
現在還在撐拐復建中 T.T
可是對方完全把我耍著玩
連電話慰問都沒有
因為他說:我問了你也不會好所以就不問了
反正我開三次調解後提告
歷經偵查庭調解庭現在又再等下一次開庭 T^T
: 一、車禍發生日期: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4/7
沒錯 律師說刑民是分開的
刑事先判定後才後續告民事求償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我小腿挫傷,膝蓋有髕骨外翻,不能久站久走
: 深蹲膝蓋會痛也會往後傾,無法上蹲式廁所
: 不過在各醫院跟中醫診所都只有開挫傷的診斷書
: 不知道其他部分光用口述有辦法成立?
: 對方完全沒有受傷
都上法庭了當然是醫院開的為主阿
口述除非是醫生願意幫你出庭作證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但對方下車一下子就走了沒有等警察來
: 我有做筆錄 有離開現場再回到現場筆錄,應無破壞
有車禍鑑定分析嗎?
沒有應該要去申請
坦白說證人沒什麼用
而且看起來根本你錯比較多
並不是受傷就贏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我有強制險,還有另外的意外險及學生保險
: 但都還沒聯絡,因為想說兩年內有效
: 對方不知道
保險不急著用錢可以等事後一次領
因為要最後一次的診斷證明跟這期間的所有就醫單據
如果分次請領每次都要附診斷證明也蠻麻煩的
: 五、事實經過:
: 我騎機車 對方計程車
: 當時正值交通尖峰期 在市民大道上
: 停紅燈時找車縫鑽,原本停在最靠右的水溝蓋上
: 欲往左前方計程車車頭的空位鑽
: 結果我車頭才剛轉 計程車突然起步(時速都非常慢)
: 倒置我的左小腿被卡在機車跟計程車右前輪中間
: 司機好像根本不知道撞到我 還是我比手勢是要他後退
: 下車後連聲道歉也沒有 但因為我第一次與人擦撞
: 司機一下車我居然還關心他車有無問題,然後說是自己沒打方向燈
: 有兩位路人來跟我說是他的錯 在司機落跑前把車號記下來
: 且兩位好心路人主動要我把他們車號抄起來表明願意當證人
: 在我被撞的同時或是後幾秒,後面一台機車剎車不及撞到我排氣管
: 排氣管部分損傷輕微 應該算是可以不用修那種
: 但我後方這台的輪胎上的殼有破裂 車燈好像也有一點破掉
: 事發當下後方撞我的機車和我一起在現場做筆錄
: 後來再被叫去警局做一次筆錄 我對計程車司機提告
: 目前收到傳單了
路權來說其實你真的吃虧ㄟ
轉彎車本來就得禮讓直行車
所以還是去申請鑑定吧
不過我覺得最好的情況應該也只是負各一半責任
不要以為有證人他們說你對你就是對的
他錯在"肇事"逃逸
因為出車禍不管誰錯都應該留下來處理
但是不是他肇事是有爭議的
去鑑定吧
: 六、問題:
: 1.傳票上寫的案由為公共危險等,應是肇事逃逸+業務過失傷害吧?
: 如果和解,應該只能和解業務過失部分吧
: 賠償部分也會分兩塊嗎?還是前者繳罰金給政府而已?
公共危險不知道是不是公訴耶
這我不清楚
不過如果是你提告的刑事
主要都是希望以刑逼民
刑事部份賠的都是給政府吧
是他如果希望你撤告就得和解
這時候談和解就比較有利
: 2.就司機對我賠償的部分,除了醫藥費之外有辦法索取精神賠償嗎? 及醫院來往油錢?
: 有甚麼辦法可以生單據呢? (還是學生沒有所得問題)
: 醫藥費目前兩個月達8000左右,賠償金共多少約合理呢?
: 傷勢尚未復原,但如果對方要求馬上談和解,金額要怎麼談呢?
: (怎麼預估到復原前還需多少醫藥費?爬文看到有人建議不要太快和解,
: 現在車禍過兩個月,所以建議最後一個月再來和解嗎?)
: 在法律版有人回覆我說依我傷勢要求個30萬也不為過
: 個人覺得有點多 不過在金錢支出跟身心的耗損到底要如何估算呢
: 開的金額如果對方就覺得我在凹他要如何應對呢?(要故意開高再給殺?)
: 或是精神賠償部分要怎麼寫或怎麼講較能讓對方保險公司同意呢
ㄜ..連我看都覺得你在凹阿
我傷成這樣都沒跟他開精神賠償了
(現在有要求了因為被氣到)
跟你說可以開30萬你是遇到保險黃牛喔= =
學生除非你有打工才可以要求工作損失吧
也要看醫生願不願意幫你開證明
醫院來往車資要有單據
或看對方保險公司處理方式
有的是看你看診幾次
然後看一趟多少這樣報就可以了
有的就是每趟都要有單據
上法院你就要有實支實附的心理準備了啦
什麼都要看單據
況且其實肇事責任說不定在你...
別以為受傷就佔盡一切便宜
如果你有錯還開高價賠償金
法官跟調解委員又不是笨蛋
以為他們會同情你嗎
: 3.我算是侵犯對方路權嗎?對方計程車完全沒有損傷,我會需要做任何賠償嗎?
: 過失比例我應該是占比較重,這部分要怎麼應對比較有利?
: 有要扛甚麼刑責嗎?
就不是你說了算阿
而且你筆錄如果已經說你是要轉彎你就已經輸一半了
對方也沒超速又是直行車
目前聽你敘述我都不覺得對方有錯了
有啦 沒留連絡方式就走的確不妥
畢竟你有受傷
去交通隊申請鑑定吧
如果出來是對方錯或兩邊都有責任你再擔心求償問題
如果根本是你全責
恩..鼻子摸摸好好養傷不要再去煩人家喔
: 4.有兩位車禍當下表明願意當證人的人,我只有車號,要如何聯絡他們當天到場?
: 我筆錄時有表明有這兩位證人,但不確定警察有無記錄下來,
: 如果開庭或是和解時證人不在場是否就可以等於沒有證人?
: 可以打電話去哪裡確認證人有無被傳喚呢?
我其實不懂你的證人要證明什麼ㄟ
而且既然是證人你當天怎麼沒留對方聯絡方式
以為對方還要好人做到底主動跟你報告後續作證情形嗎
他們只能證明你們擦撞後司機逃逸
可是肇事責任你也說的很清楚是你左轉又沒打方向燈
鑑定確定肇事責任→調解會→提告
你到底有沒有照流程走阿= =
該不會前兩項都沒做就直接提告了吧
: 5.賠償部分,醫療費除了向對方索賠,同樣的單據一樣能跟保險公司索賠吧?
: 我需要在開庭或和解前主動聯絡保險公司嗎?
: 還是如果我有需要賠對方再聯絡即可?(想說兩年內都可索賠,所以車禍後尚未聯絡)
:
作者:
LINDAZON (Linda)
2014-06-16 11:41:00會直接提告也是因為他沒有留聯絡方式,我做筆錄時警察就說要這樣流程才能走,之後可以再撤告,我也是不曉得流程才上來問的,肇事責任部分我會想辦法搞清楚,賠償金我也是完全沒概念,到處參考大家文章且有人直接回應我這個數字我才會這樣打,謝謝你的意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