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莫名其妙被誠品店員瞪

作者: asdrin04 (kkkk)   2014-07-07 21:48:15
舉個例來說
今天你在快速道路開著慢吞吞的烏龜車
後面的人也只能摸摸鼻子超你車
因為你是在快速道路開汽車
但如果今天你在快速道路騎著慢吞吞的機車
這誰對誰錯我想就很清楚了
坐在誠品地上看書或許沒硬性規定說不可以
(其實是這樣做的人太多,想管可能還會不小心上新聞
然後標題打著 某連鎖書局趕人? 消費者直呼:還我權益!
但也沒人表示默許
所以基本上 坐在誠品看書 人家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是現在看到的是有人坐在那吹冷氣玩手機
雖然確實是也無法可管 但跟旁人比起來 會更讓人看不順眼
要是我是店員 我也會小小的暗示你一下
要是這樣你還不懂該在什麼場合做什麼事
我舉個例給你聽 這是真人真事
某天我兩個朋友買完雞排突然想吃冰淇淋
剛好路上有家MM勞
然後他們就說 : 走 買個冰炫風
買完之後直接在窗邊小桌開始邊嗑雞排邊吃冰
然後你猜怎麼著
當然就是被請出去了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07 21:50:00
台灣的話...還是有人覺得撞到了 死者為大
作者: shirotora (白虎斑)   2014-07-07 22:02:00
之前遇過有人在摩斯沒點餐還帶外食,店員委婉轉告他們禁止外食,對方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還賴在店裡很久= =勸阻不聽的話,店員也是沒辦法
作者: ggl12two2 (A子)   2014-07-08 00:21:00
可是外食有標明很清楚是禁止耶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8 01:02:00
如果要如同某些人所說,要從誠品沒明文禁止去談論這事情,那沒消費的顧客占據書店的走道滑手機似乎更…?
作者: tftt (佐藤韓)   2014-07-08 03:57:00
還有很多那種自己做錯事還要推給"警示太小""放在那裡誰看的到啊~"的人(明明就放在門口)高雄版之前一堆疑?!最近的奧客紛爭怎麼都是高雄?(雖然我自己是高雄人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8 10:25:00
快速道路也有最低速限,開低於最低速限同樣是違規的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8 11:00:00
違規是違規 你可以舉發,但是你要是從後面撞上前車後車要付大部份責任~~我覺得很奇怪,很多愛舉路權的例子真的是理解路權是怎麼去規範的嗎.....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8 11:55:00
但前車若開低於最低速限不可能無責啊= =我僅針對本文認為「後者只能摸摸鼻子超車」做修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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