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上後續...
車禍隔天我到醫院回診 對方A先生因為要回去遙遠外縣市工作
急著要約我在醫院碰面
(這中間發生一點烏龍是 警察把我手機號碼抄錯了
那時候兩位車主根警察都連絡不上我.. 後來到隔天我打去警局才聯絡上)
因為我只有一個人在醫院 我不敢與對方碰面
A先生說法是 希望不要做筆錄 可以私底下和解再去做
但因先上網看些資料 覺得不太妥當 所以婉拒碰面的事情
而且沒有去做筆錄我無法請公傷 所以與家人討論過後
還是去警察局做筆錄
警察有點蝦就是 他根本沒跟我說他是誰 是我打到派出所去問才知道
而且我問他哪天休假 他說你來就可以找到我
剛好我要去的那天他休假.. 正好A先生要去別的縣市了
就變成A先生父親來跟我們談
最恐怖的是 我在警局做筆錄 A先生父親悄悄出現
我們也不知道他是誰 他就在旁邊默默偷聽我們講話
等到我們做完之後
他才表明他是誰 這中間完全沒有問我的傷勢
我們一開始也是覺得 既然人沒有大礙 那就可以好好慢慢地談
車子有損傷就負責修好 其實也沒有太大的損傷
人的部分就是等治療好在談 因為都還在做檢查
他父親雖然是笑笑的 但他說他兒子車子壞比較多 那誰要負責
不願意負責我們機車的事情 還把罪都怪到我們身上
後來講到快吵起來
更令人不舒服的是 他說要找鄉代 已經約好時間
但他完全沒有先知會我們要找鄉代的事情 也沒有問我們有沒有空
我們本來都訂好 車票要走了 他態度非常差說
我都已經約好鄉代你們為什麼不談
我要跟你們談是你們不談的
聽了超級火
現在覺得他們沒誠意的話 應該會先送存證信函吧?
我不確定這樣做法是否OK
另外請問如要找調解委員會 是以發生地 還是以我戶籍地?
看來這狀況是要用到調解委員會
但有點害怕的是 因為肇事者是當地人 我是外地人
到時候可能調解有很大原因不成 如果要提告就真的很麻煩
另外我是否要打給A先生表明現在狀況
還是等A先生主動打過來?
不好意思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有點慌 還請大家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