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覺得最原始文章原po意思是想表示自己是「異性戀」,有些人覺得「性向正常」
用詞不妥,提醒就是了。原原po也刪文並表示道歉。
其實大家都明白原原po沒有惡意,但事實就是緊抓著原原po這點噓文,並一再主張
原原po用這個詞就代表下意識的歧視同性戀。
2.如同前其他版友所提,我也覺得「正常」這個詞彙其實很中性。我自己是一點都不
覺得「正常」的反面就是「不正常」如此可截然劃分的相對概念。
如果有人說「...這種情形是不正常的。」那我會覺得這是歧視;但若是說「沒有
...這種情形是正常的。」我想硬要這樣斷言在歧視有...情形的人,也太過武斷了
吧?
中文有多義性,看前後文判斷行文者的真義不是中文閱讀的基本功嗎?我覺得一直
要說原原po潛意識歧視同性戀很不公平。
3.我不懂為什麼有人一直強調身體健康等問題不能舉例類比。同樣是將一個概念單只
用「正常」跟「不正常」劃分而忽略其中「中性」的部份,為什麼不能相同類比?
難道牽扯到「性向」這種比較敏感的問題就應該要變更標準嗎?如果是,請告訴我
為什麼?
4.我一直都很支持同性戀朋友們爭取在社會上的平等,很希望有一天社會能免去有色
的眼光,因為我知道他們跟我並沒有不同,若我可以自在的生活,他們為什麼不能?
我知道台灣在這一塊一直未能突破,大家也都努力的很辛苦。可是有時候我會覺得,
有些同性戀朋友也很容易就把「歧視」二字冠在異性戀頭上,我想問這難道不也是
一種歧視嗎?「因為你是異性戀,你不懂我們聽到這的感受,你不夠尊重我們。」
難道只有在社會的多數群體有能力歧視少數群體嗎?私認為有時候少數暴力也很很
恐怖的。你們一直努力在爭求的是「平權」而不是另一種「特權」吧?
我是異性戀沒錯,或許我永遠無法充分了解同性戀朋友的痛苦,但是我一直都很努力
站在你們這邊,盡我所能跟你們一起奮鬥。
以一個異性戀者的身份,我想說請不要因為一個有中性解釋空間的用語,就說我們下
意識在歧視你們,這樣同樣是在傷我們的心。
5.有些話實在是不吐不快,我已經做好被噓的心理準備。謝謝大家。
※ 引述《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之銘言:
: 舉例舉那麼多都沒有觸及核心問題啦
: 今天就是強力的保守力量在歧視LGBT族群啊、就是有人持續歧視不婚不孕者啊
: 這是已經存在的社會背景
: 在這種帶有歧視的社會背景底下強調「我說我性向正常但是這絕對不是歧視同性戀」
: 「大家都要結婚生小孩才是正常的人生」
: 就叫做踩人家痛腳、也就是所謂的白目啊
: 大家都長大了,學會用政治正確的語言有那麼難嗎
: 一直強調「異性戀是多數人所以叫做正常、請你尊重多數人才叫正常」
: 這種白目很少見耶,感覺就好像看到那種.....
: 「我個性比較大喇喇,講話比較直啊,所以跟同性處不來,耶嘿嘿﹨(╯▽╰)∕」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4-07-13 22:29:00先補推 等等就有人說你淺意識恐同來噓
同性戀朋友要求我們尊重他們時,他們真的又很尊重我們嗎?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2:29:00
很多人都不覺得原po是在歧視 問題是今天你已經知道這個詞會 讓人不舒服 為什麼堅持要用 還用很多解釋法 硬要別人壓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2:31:00
下 自己的不舒服 同性戀者用善意提醒 但另方到底為什麼不
所以只要別人會不舒服,就算我沒這個意思,就算我不認同他的觀點以及對正常的定義,我還是得為他更改我的用法??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2:32:00
願意改? 你對體制弱勢的人本來就要更照顧他們心情
作者: tinkerbell0 2014-07-13 22:32:00
推第四點,沒這個意思卻硬被冠上歧視的帽子就不傷人嗎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2:32:00
台灣對非異性戀性向的不友善就是造成"敏感"的脈絡
作者:
za9865 (☺ ☺ ☺)
2014-07-13 22:33:00這樣也會被說淺意識恐同 真的很受傷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2:33:00
如果今天有這麼多人連異性戀都覺得不妥 他就是不妥啊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2:33:00
早就沒有人在講原原po了,針對的都是後來那些人吧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2:33:00
還有都已經新開了一個標題了 到底是誰再針對原原po
作者:
mikuru (∞→1)
2014-07-13 22:33:00推第一點 原原po不但被冠上潛意識歧視的帽子 還被說花癡...
作者:
echo815 (粉紅)
2014-07-13 22:34:00在更照顧更小心的情況下...其實也間接證明弱勢了
作者:
adapt (  N)
2014-07-13 22:34:00我也是異性戀,但我不覺得正常這詞很中性,就算跟性向無關時也一樣,前面也有很多人舉例了。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2:35:00
而且性取向的確沒辦法測量的,你又不能說他同性戀指數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2:35:00
然後拿少數人的言論括大 忽略多數人的訴求 若什麼都照你自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2:36:00
己解釋 很多詞跟歧視的用法根本不會消失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2:37:00
正常這字是在有標準的時候才中性,但性取向無標準啊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2:38:00
而且你沒這個意思 很多人在講時就是有這個意思 為什麼你會
這就是少數的力量 讓少數不高興很容易就被安上其它罪名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2:39:00
堅持要跟那些有這樣想的人用同一個詞呢?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4-07-13 22:39:00我是異性戀,我覺得說異性戀是正常叫做歧視。
作者:
ouobbb (ouobbb)
2014-07-13 22:41:00推
作者:
owoall (何家二爺)
2014-07-13 22:41:00跟朋友討論一圈後,決定給你個推
作者:
adapt (  N)
2014-07-13 22:41:00如果有沒有爭議的詞,可讓多數少數都不會不高興,那又為何要用會讓少數人不高興的詞呢?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2:43:00
之前政府也在推行以「新住民」取代「外籍配偶」
嗯~ 什麼詞都有人不開心吧 今天還看到有人說"同性戀"和
作者: FranHu (大胡) 2014-07-13 22:44:00
想證明這詞沒有歧視大概是因為很傷心被說成下意識恐同吧哈哈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2:45:00
不就是因為外配一詞含有貶義 性向正常也是同理
拿掉"正常性向"四個字之後就一堆人失去語言能力,這什麼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7-13 22:45:00
明明就道歉了....因為自己覺得被歧視而狂罵也沒好到哪去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3 22:46:00不需要預設站在反方的都是同性戀 我就是異性戀
其實我有點好奇,「少數人」要有多少,使用的詞彙才不能
作者:
katudon (カツ丼)
2014-07-13 22:46:00推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2:46:00
都已經開新標了 到底是誰在念念不忘原原po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2:47:00
明明就沒有人繼續追打原原po...不要再拉她來救援啦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2:47:00
不管多數人少數人 人在使用語言都要盡量體諒他人心情吧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4-07-13 22:48:00我支持同性戀 反對有歧視的語言 但是我覺得這串很無聊
作者:
adapt (  N)
2014-07-13 22:48:00為什麼要讓少數人不開心?
作者:
agete (agete)
2014-07-13 22:49:00同意使用言語要謹慎 但另一方也可根據上下文察覺有否歧視吧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4-07-13 22:49:00與其打女板幾隻失言的蒼蠅 不如打八卦板那些老虎
作者:
RawiyaL (Rawiya)
2014-07-13 22:50:00推
作者:
adapt (  N)
2014-07-13 22:50:00看原因合不合理吧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2:51:00
當這個分類的用法能引起討論到像這串這麼長 我覺得就該避免使用
作者:
adapt (  N)
2014-07-13 22:52:00八卦板很多是故意來鬧的,無法講理
作者:
adapt (  N)
2014-07-13 22:56:00我覺得原po很理性啊,知道哪裡有爭議就立刻處理,現在的討論其實根原po沒什麼關係了。
作者: chaumanchi 2014-07-13 22:56:00
回k大,只以這串討論作基準,只有ma大那篇說異性戀這詞也會刺激同性戀者 其他人都只認為性向正常這詞不當ma大他是不認同性向正常這詞有冒犯性的 他的論據也只是說異性戀'可能'刺激到同性戀者 但並無證據支持 難道這樣就等於同性戀者毛很多 覺得異性戀這詞也歧視性
作者: chaumanchi 2014-07-13 22:57:00
帶歧視性嗎?
沒 人 要 鞭 原 原 po,都 特 地 換 新 標 題 了
蘿莉控不太正常不是某人自己說的嗎? 我只是順著你的話耶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00:00
蘿莉控到底哪裡不正常了,蘿莉控不分異同性戀啊= =
tangyuwen:我比某些戀童異性戀正常多了這就不是我說的了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3:01:00
我不覺得蘿莉控不正常 但蘿莉因還沒成年 身心都不成熟 就
我「覺得」自己不太正常,不代表「這個族群」不正常今天如果有一個同性戀認為自己不正常,你就會順著他說同性戀這個族群是不正常的嗎?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3:02:00
算 你在愛他們也不該碰他們 兩情相悅 也不該碰他們而已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02:00
看來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澄清沒人要鞭原原po
蘿莉控=/=戀童癖好嗎= =? 我為了區別還換個說法咧
但是你還是說了蘿莉控不太正常呀?還是我看錯,其實你是說蘿莉控也是正常的?
可是她並沒有說是哪種"正常"意思阿,話說是要重複幾篇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06:00
蘿莉控跟戀童癖是一樣的嗎,個人覺得有不小的差別
不能因為不小心或不是故意而原諒,大家都來這招就好阿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3:08:00
戀童 有出手的那種 因他已經侵害了另一人的權利 我覺得是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3:09:00
沒資格跟別人討論正不正常 若只是愛看漫畫啥 那很正常
作者:
yameide (雅美蝶)
2014-07-13 23:11:00推你
作者:
smally (史茉莉)
2014-07-13 23:14:00一般聽到"性向正常"這詞 第一個反應就是異性戀阿
只是連你這個很在意正常不正常分界的人,都會說別人的性向不正常,那也一定會有人認為自己的性向或是包含自己在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46:00
子非魚 焉知魚不被歧視
作者:
sujaya (雲 悅)
2014-07-13 23:48:00有些人真的太誇張
孟子如果知道他的話被你改成這樣不倫不類,連主客觀都沒分清楚,他一定覺得很傷心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50:00
噗 原作是莊子不是孟子喔哈哈哈
恩,我記錯我道歉,但是實際上還是一樣的主客觀依然被你混淆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53:00
不用道歉啦 我國文也不好哈
魚之樂是「魚主觀的感受」,「被歧視」則是因他人行為所能得到的「客觀事實」如果吾非魚,所以吾不知魚被歧視那說實話,我不是同性戀,我當然不知道同性戀被歧視但實際上我能知道,所以這並不是能代換的句子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7-14 00:03:00
念生物一堆generral type 跟mutation~明明就是很中性的講法 照這樣我即便講生物性描述依然有人會說我歧視XD
作者: j861032 2014-07-14 00:03:00
被歧視應該不只是客觀事實喔 還要綜合感受者的主觀啊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7-14 00:04:00
general 就我看來根本就是狀態描述而已
作者: j861032 2014-07-14 00:04:00
不就是有人出來說感受不好才會有這麼多的討論嗎
但是出來說感受不好的人,「包含了」沒有被歧視的人這不就是客觀事實嗎?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4 00:06:00是啊 沒有被歧視的人也可能感到不適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7-14 00:06:00...第4點真的說進心坎裡
作者:
adapt (  N)
2014-07-14 00:07:00學術用語和一般口語不能混為一談吧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7-14 00:08:00
我覺得有點讓人覺得矯枉過正 之前看過有一篇諷刺政治
作者: j861032 2014-07-14 00:08:00
沒被歧視的人都感覺不適了 舉輕以明重(這次應該沒用錯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7-14 00:08:00閱讀能力沒問題的人都能分辨原原PO的意思是要表達他喜歡男性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7-14 00:09:00硬是要放大單一字眼來做文章我只能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作者:
hhua (Kay)
2014-07-14 00:09:00如果你真的覺得同性戀跟你沒有不同就不會發這篇文了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7-14 00:09:00
這個XX狀態是某突變造成 就會有人開始出來說 唉有 突變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4 00:09:00問題是很多人都跳出來對那句話表達感受不佳 換掉那句話怎麼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4 00:10:00會是矯枉過正呢?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7-14 00:10:00
也很多人表示想太多啊 不願益表示意見的也有啊
作者: j861032 2014-07-14 00:13:00
矯枉過正是在如果台灣是個性別友善的環境之下才會產生的情況
我是異性戀,但我不覺得性向這個詞正確,我認為在這種敏感議題上,所有政治正確的字眼都是必要的
優勢族群再次跳出來指稱一切都是大家玻璃心 謝謝指教性向絕對該跟健康用詞類比,我相信你看到女生在開車用三寶出沒也都是中性用詞 沒有歧視意味如果閱讀者有任何的不適,一定是你想太多 請給我一點機會說服你,我只是發自內心的講出那些話,而非歧視你的意思,如果你有任何覺得被歧視的感覺,那一定是你誤會。我會努力說服你,接受我的用語的。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7-14 01:12:00大推no大3.身體健康有標準值 距離標準太遠對身體不好這點不要告訴我那沒根據喔XD 依照拿健康來類比性向的例子 那也可被解釋成 同性戀需要/可以被"矯正"為正常的,這樣對嗎?
作者: claire06 (cla) 2014-07-14 01:41:00
推push
作者:
seller 2014-07-14 06:04:00不覺得"正常"這個字很中性 請你多了解多元文化的議題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7-14 07:05:00推這篇………真的不知道為何可以吵那麼久一開始討論“性向正常”我覺得很合理,結果後來變討論“正常”是否為中性義,更後來連“異性戀”“同性戀”都有人說有歧視意……那到底還有什麼詞可以講@@
如果歧視 她才不會讓那個T睡她床上但我比較贊成你的立場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14 11:39:00到底在追求平權還是特權啊????
chuna大 其實整串好像都沒有同性戀者說被這樣稱呼是歧視 只有人莫名其妙開始說"記得好像有人也討厭這樣說~"實際上根本也沒有推文說"我覺得異性戀也是歧視字眼"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7-14 15:18:00你沒看清楚啦XD 我真的有看到說“這個詞也不是那麼好的詞”的發言。我不是責怪這類發言,只是覺得我們都一樣是人,不能平等對待彼此嗎……我同意要避開偏頗跟歧視的詞,但太過度的時候,真的不知道要怎麼相處才好。在我身邊的同或雙都跟我相處的很好,討論戀愛煩惱時也很熱烈吧……就覺得以尊重的心情來相處不就好了ˊˋ
我真的沒看到有人說異性戀、同性戀也是歧視字眼耶@@"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7-14 17:23:00……跟T睡在一起,nevermind大回文裡的推文(我還找了好久QQ)。再三強調我不是說提出這意見不好,只是有點…困惑吧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07-15 10:29:00不是啦X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