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我出了個車禍,感到身心俱疲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19 23:03:33
※ 引述《goldfish7834 (Alina)》之銘言:
: 文長,請耐心閱讀 :"(
: 前情提要:
: 四月份時我出了個車禍,沒有車毀人亡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當時正中午我剛買完飯要回學校,
: 因為很常走這段,所以我大概知道快要亮黃燈了
: 在紅綠燈前大概二十公尺處我打了方向燈後開始往中線靠
: 在紅綠燈前約十公尺處,燈誌由綠轉換成黃,於是我加速前行
原則上黃燈是要該停了,而非加速前進
: 說加速其實也不超過40,我騎車一向不快
: 這路段的中線其實不是一直線(如下圖),我還要再往內切才能更靠近中線
: http://ppt.cc/ToX4
: 當時我已經看過後照鏡,沒人,然後順順準備要轉進學校地下車道
: 沒想到一兩秒後我就遭後車撞上,雙膝雙掌擦挫傷,機車多處磨損
: 兩台車都倒地後,可能腎上腺激素大量排放,我沒感覺痛立刻站了起來
: 覺得丟臉(因為是在自己工作場合而且有老師和同學在)又生氣
: 雙手抱胸惡狠狠的看著撞上我的那位仁兄
: 那位仁兄哀嚎之後問我有沒有怎麼樣,我根本不想理他
: 然後他就說:先把車子牽到旁邊好了,我知道我蠢但我照做了
你不移車才更可能被開單,原則上要用粉筆定位才對
: 後來才知道應該先維持現場等警察來處理才對,算是學到個經驗和教訓
: 那位仁兄開口就狂罵我怎麼可以這樣突然轉
: 我覺得很莫名遭受責罵,我打了方向燈,檢視過後照鏡,放慢速度轉向
: 我錯在哪裡?
: 也許有人會質疑說看過後照鏡怎麼沒發現呢?
: 因為他跟我靠太近了!!大家都知道後照鏡是有死角的
: 距離近到我真的沒看到他,而他也沒看到我打方向燈
: 接著就開始等警察來處理,測了酒測,之後也去醫院包紮驗了傷.....
: 幸好是發生在學校前面,午餐回來的同事們紛紛上前慰問
: 我忍不住痛哭,心情很複雜,覺得丟臉、感謝、傷口很痛
: 在進警局準備做筆錄和調解之前
: 同事們問我有沒有什麼想法,要不要打電話問問家人什麼
: 我腦袋一片空白,直到有人提起賠償問題
: 我才想起也許我可以提起賠償,或許這場車禍我是受害者
並不一定你是受害者
1.對方是直行車,你是轉灣車,且他在他的車道中,而你反而轉到對方車道中
2.那路口是否有二段式的標誌
原則上你可以主張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但要先判斷誰的路權大
: 中間調解的過程很繁雜,我們「各自」做了筆錄
: 總而言之,人身的部份我們各自有保意外險,所以協調自行處理
: 而車傷部分,扣除車殼磨損(對方說不影響正常駕駛)部分,
: 我只要求賠償四千元(估價單如下圖),前提是他必須強制險出險來補助我其他費用
: http://ppt.cc/NSZs
有金額部分不可再用保險介入,不然會有詐領的問題,戒之慎之
: 他同意了,同時要求我也必須出險賠償他,我認為合理
: 接著他就是一連串的不聞不問
: 約過一次合解,但他爽約,電話開始無法接通
: 剛好也遇到我正忙的考季+畢業季,加上醫療行為還未結束
: 總共拖了快兩個月,今天他終於接我電話了
: 然後果不其然他反悔了,說如果我求償的話他也要求償
: 我有錄音起來,請大家幫我鑑定
: http://ppt.cc/TmB0
: 抱歉,原諒我娃娃音,加上不斷跳針和氣急敗壞口誤,狂說這不合理
: 其實我只是一口氣吞忍不下
: 也許我可能也必須為我的車禍負起某些責任
: 有沒有人能幫我分析一下
: 我該摸摸鼻子,自認倒楣,簽下和解書
: 還是據理力爭呢?(如果我有理的話啦!)
: 我只是想到那忍痛傷口清創的過程,腳上的深深傷疤,之後的美容雷射
: 從頭到尾沒有一句道歉、慰問,覺得非常非常委屈又無奈
: 那四千元真的不是大錢(我雷射療程都不夠補)~沒有就算了,但公平正義呢?
: 如果我有過錯,請千萬指點我一下
: 也好讓我有後續處理的方向
: 另外,事過兩個月了,監視器還調得到嗎?
二個月了通常監視器都掉了,且監視器不太可能會錄到車禍的情況
主要要看行車記錄器,但目前聽你描述,你可能會較站不住腳
甚致對方還要求你要賠他
如果 如果你想勝訴,你可以以刑逼民,如果你時間多的話
你可以提告過失傷害 畢竟傷害是事實,雖然不一定告的成
但對方不想要惹麻煩有可能會主動和你和解不要提告
且你就算沒告成功也不會有誣告問題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19 23:07:00
原則上八米寬的道路都要二段式左較,聽你描述,應該是二線道吧 如果是你又沒二段式可能站不住腳轉
作者: dierguarder (黑炭)   2014-07-19 23:41:00
你是兩線道就站不住腳...我就遇過這種換車道我有裝行車紀錄器 非常的清楚我沒問題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19 23:48:00
因為二線道上原則上要二段式左轉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7-19 23:54:00
沒有證據各執一詞 就算刑事庭也不會有事主想要的結果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20 00:02:00
這肇責大概3:7或2:8吧,但原PO會錯的較多這種案例看很多,也判很多了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7-20 00:07:00
0217所言合理.何況對方損失1萬,事主4千,事主可能多賠
作者: zuan (Hello)   2014-07-20 00:08:00
專業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20 00:09:00
對了再補充,方向燈原則上是要路口前100公尺打方向燈喔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7-20 00:09:00
另外過傷對方也能提,逼民or被逼民?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7-20 00:13:00
係爭案件連有沒有打燈都能各說各話,遑論幾公尺...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20 00:14:00
為了四千塊去以刑逼民真的要吃飽很閒吧....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20 00:14:00
正常人 不會在100公尺前打方向燈,你知道那距離嗎如同正常人絕對不會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才會都後車錯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20 00:15:00
安全距離 大客車時間-20 小客車時速/2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20 00:15:00
同學罵說他以為我要靠路邊停(我是要在遠遠的那個巷口轉彎提早打燈的....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20 00:16:00
一部自小客車大概4.5 100公尺相當於25部自小客車距離8米的路寬原則是二線道,所以原PO應該要二段式左轉又沒有訂位就移車 光開單就被罰二條了APLLE是好小孩 100公尺打方向燈XD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20 00:21:00
反而使後車不好判斷造成危險 Orz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20 00:27:00
有些地方100公尺就好幾個路口 太早打方向燈反而會誤導以為要轉這個路口 結果是100公尺後的路口
作者: joyjcc (逆風飛翔)   2014-07-20 00:29:00
100公尺簡單判斷法大概就3根路燈桿的距離,一般間距50米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20 00:41:00
我翻法條 我記錯了,是30公尺XD 更正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7-20 00:45:00
結果蘋果艾莉絲真的太早打方向燈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20 00:51:00
對阿我很緊張,差不多50-70M就打燈了,也有100M就打的陪我練車的朋友跟我講不要那麼早打燈會造成誤解 >"<
作者: b0850 (好無聊)   2014-07-20 15:24:00
話說如果有人受傷 是不是就不能任意移車?
作者: purple0217 (王者的風範)   2014-07-20 18:57:00
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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