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中男友妹的生活習慣,大家都認同歸類於不易磨合室友無誤
但是大部分人的想法還是偏向於,女友沒立場說話、頭期款是對方父母出的,
人家是在自己家應該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女友交往五年也還是個外人,
管人家家務事不是很正當,也沒資格管...
在我看無論事件本身起源還是普遍價值,都算很典型:
華人文化對成年子女放不開手、成年子女對父母擺脫不了依賴 的表現。
這對男女朋友都是出社會上工作的成年人了,其實他們有權力選擇同居對象。
而且無論結婚與否,已經同居了,彼此之間當然也要有最基本的互相尊重和共識。
這是很基本,很簡單的道理。
換句話說,你住的地方,只要不犯法,你有權讓或不讓一個人住進來,而既然你讓她住進
來了,
她就有權表達自己對其他同居人的意見,我真心不認為是越矩。
只是住在父母親的屋簷下,雖然是恩澤吧~ 但是因為一個房子硬把兄妹綁在一起,互相影
響到
各自的發展空間,這要算兄妹共同的家還是父母的家,真的能融和嗎?
這廂,哥哥付貸款女友付水電勞力相對妹妹都沒付出住得不開心,
那廂妹妹覺得住父母買的房子還被嫌,也住得很委屈。
根本沒必要這樣硬把兄弟姊妹硬綁在一起!! 而且真的要買房給子女住,就可以干涉她們
的居住自由了嗎?
(這個問句並非指事件中的父母,而是針對普遍觀念:父母買的房/頭期,父母說了算。)
所以有時候對於父母大方的給予,我心有戚戚焉,好像永遠被爸媽制約了一樣。
長不大,也無法就自己說了算...即使你在背房貸、生活費、居家整理。
永遠還是算父母家,你永遠是父母家的一份子,無論你成年了沒。
無法當一家之主,有點慘。
有些人雖然在外租房子,不過他們是名正言順的一家之主,差別就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