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eyfn (又)
2014-08-04 18:29:365月時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曾掀起一點小漣漪
簡單說明當時修法的內容,主要就是第十五及十八條的修文引起很大爭議。
幼托整合之前,早期教育分為幼稚園與托兒所兩個場所。
師資部分幼稚園必須為具有教師證的合格幼教師,托兒所則為幼保系畢業生為主
幼托整合後一律稱為幼兒園,師資部分則規定[5歲大班"至少"一名幼教師],
其餘由"相關科系"畢業者擔任教保員即可。
但許多私立業者卻以沒有辦法請到老師、幼教師不足、剝奪教保員教書的權力等為由,
遊說立委修法(甚至有些立委本身就有投資私幼)
因此要求修法刪除第18條[5歲大班至少一名幼教師]這一項
(意即幼兒園不需要任何有證照的老師)
另外第15條原規定[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服務]
增添為
[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園從事教保服務。
但現場有教保服務人員時,可協同教學,不受此限。]
形同只要有一名教保服務人員(相關科系畢即可)在,任何人都可進入幼兒園進行教學,
所謂教保服務人員恐淪為控管秩序而已。
有些人會以為幼兒園老師只是在陪孩子遊戲而已,
但其實幼兒園或許早已和我們當年讀的幼兒園不同,
我大學後回頭看我從幼稚園到高中的教學方式,
真的認為我們現在的幼教很用心,深深以自己是名幼教老師為傲。
想了解幼兒園在做什麼可參考相關延伸(下方延伸閱讀第七點中有連結)
*張大頭:幼教老師的一天
*陳雅媛:幼教現場到底在學什麼?
而5月當時告一段落是因為進入二讀,但當時教育部長蔣偉寧不願退讓,
守住幼兒園至少大班每班一名幼教師的底線。於是進入朝野協商沒有下文。
最近有風聲傳出,說二讀通過將於9/27宣布。
雖然還是風聲而已,但將在8月底北中南舉行數場公聽會
(8月底的平日舉行公聽會,正好許多幼教老師要為開學備課恐怕出席人數會減少)
恐怕是勢在必行。
這件事情知道的人很少,希望大家能夠多關心這件事情,
不是為了幼教老師而已,而是為了孩子們,
我覺得幼教是份很需要專業的事,
才能同時進行教學、觀察孩子、引導孩子討論思考、學習生活自理與待人處事等。
所以希望大家也能夠一起關注這一塊。
而我們能做什麼?可以幫忙填寫連署書或是將這件事情分享給周遭人知道、了解,
把這件事宣傳出去。謝謝大家
連署書在下方相關資料第三點,相關資料引述於FB<教保合作成長協會>
作者:
papatare (everlasting happiness)
2014-08-04 19:50:00推
作者:
kauyau (The Great Pretender)
2014-08-04 20:00:00推
作者:
pobby920 (ann_pig)
2014-08-04 20:03:00推
作者: scc1021 (笑笑) 2014-08-04 20:12:00
推 一起為孩子的未來把關!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8-04 20:48:00
推
作者:
mjudyo (Moju哞)
2014-08-04 21:09:00幼教加油!
作者:
coffen (不勉強 不浪費 不懶惰)
2014-08-04 21:11:00加油!!
作者:
zerojai (少年小樹之歌)
2014-08-04 21:38:00推~
作者: superhxp (阿噗仔) 2014-08-04 21:57:00
推!!
作者:
tzuting (Ting)
2014-08-04 22:05:00推!本身就是幼教師~
可以轉po到babymother版,應該蠻多媽媽會關心此議題
作者:
gina37 (再見。)
2014-08-04 22:41:00推
作者: togepi 2014-08-04 23:27:00
推!
作者:
sumiwe (魔幻小書兒)
2014-08-04 23:39:00推~~
作者: gucarol (綠茶) 2014-08-05 00:41:00
讓我們一起為孩子的未來努力!
作者: poohland (陳乃乃) 2014-08-05 01:47:00
推!
作者: NTUSandy (千影) 2014-08-05 11:41:00
推
作者: yjlin13 2014-08-05 20:49:00
推推推
作者:
lscwyt (從未忘記)
2014-08-05 22:26: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