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補習班打工的事(代PO)

作者: Zhang97226 (小檳)   2014-08-12 23:30:32
※ 引述《ivychang609 (CTYi)》之銘言:
: 這裡是幫權限未到的友人代PO//
: 朋友在一間靠近仁愛路的國文文理補習班工作
: 工作一個月就辭職了,今天剛拿到薪水
: 先講一下朋友在那邊一個月的工作情況
: 那間補習班是給我朋友工作清單
: 在一定的時間內要完成
: 通常是編排講義、協助班級的帶班(改聯絡本和作文)和清潔工作
: (說到清潔工作又可以說一長串了,我只能說聽朋友轉述的畫面真的很雷)
: 可是有時候除了工作清單上的東西,有時候也會被叫去做其他的工作
: 像是被派去跑腿買MOS(這是真的)
: 或者臨時多改一兩篇國高中的考卷(非朋友協助帶班班級的學生考卷)
: 加上事情是真的有一點多,朋友也是第一次在補習班打工
: 效率沒辦法跟上她們補習班的神速
: 假設工作時間是晚上六點到九點半
: 通常都會弄到10點以後,甚至有一次到11點才離開
: 打卡也都是打實際離開補習班的時間
: 而今天領薪的時候,那邊的老師跟她說了一堆東西
: 簡而言之就是她只能領原本應有的時數的薪水
: 而她超過的時間不列入薪水計算
: 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 還有一件事
: 自民國103年以後,每小時時薪調整為115元
: 可是今天領薪的時候,那個老師說一開始就跟我朋友講
: 他們薪水的計算方式是每小時110
: 僅是口頭告知,沒有書面資料
: 朋友當時也是急需找一份打工所以就先定下來了
: 但今天領薪的時候覺得不對勁
: 和老師提出法律層面和錢的問題的時候氣氛超尷尬
: 朋友不想退讓,想直接問老師的會計師
: 最後是老師覺得那就直接補成115
: (本來老師還跟我朋友說:「有的補習班才100塊。」
: 朋友聽到有點傻眼,老師當這國中生的電訪工讀價錢嗎)
: 其實朋友也自知一開始沒有談明時薪有錯在先
: 但真的可以因為雙方OK就不管勞基法規定的115,擅自給少於115的價錢嗎?
看到這篇
覺得好想回文說一個題外話
是不是
真的有部分的人把低薪看成一種"正常"的事
才造就這個現況?
舉例真實對話
我朋友一天跟我說
欸,a同學剛剛在fb發文
她“竟然抱怨”飲料店打工時薪才95!
不然她覺得可以拿到多少
不然她覺得真的會109嗎 哈哈哈哈哈
(那時政府規定時薪沒記錯是109)
我說
不是喔,雖然這時常發生
不代表應該要發生
我們這樣接受低薪
把低薪當作正常的事
難怪老闆也覺得這樣給得“很有理”
朋友繼續說了
a做的工作又不太要高學歷
又不用到什麼太難的技術
那她拿到95元也不能說什麼
不然老闆也可以說妳不做別做
反正很多人可以取代妳領95元囉
我又跟朋友解釋了
這是錯誤的觀念
因為有人覺得低技術就該拿過低的錢
不然老闆又可以說 “不爽不要做啊
大把人搶著呢~”
我們自己都有了不正確的想法
低薪會更常發生那也是意料之內的了
老闆覺得可以可以用95元買a的勞力
那a
她花時間在工作
她花的這個月也等於消耗著自己的人生
a大概覺得自己消耗的不只能賣95元!
我跟這個朋友還蠻熟的
所以直接跟他說了這些
後來回家一直很訝異
覺得大家應該都會覺得
領規定以下的薪水是不正常的
許多人有了不對的心態
(也或許是被其他人灌輸了這個心態)
才會造成這個結果吧...
這是我自己的想法
還請版友指教討論,謝謝看完~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4-08-13 17:23:00
慣老闆的新聞看太多被洗腦了吧= =飲料店要學的也不少 工作也勞累 怎麼可以這麼沒有同情心
作者: limbcc (limbcc)   2014-08-13 20:06:00
推你這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